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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0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时间内的2013年4月25日下午17:00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正稿)(详见公司2013-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1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于原报告对所披露的内容存在遗漏和计算口径理解的偏差,现对前期披露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报告中2012年度募集项目使用资金额是4916.33万元,漏披了其中数:募集资金投入4240.72万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投入675.61万元,现予以补充;

    2、报告附表中项目投资总额更正:原报告附表中项目投资总额是按募集项目承诺总投资额86,633万元来计算的,未将公司的两次变更(2010年国家贷款10480万元和2012年补充流动资金20,063.38万元)予以扣除,现扣除后,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总额更正为56,089.62万元,由此截止期末三个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比例也分别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见报告附表;

    3、原报告将超募部分的补充流动资金数计入变更范围,现报告减少了该募集资金变更数8,278.21万元;

    4、原报告未披露项目效益,现按要求对项目部分投产情况产生的效益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见报告附表。

    更正后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93.37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68元,共计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4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5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2.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11.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9,580.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2,222.6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7,358.2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5.99万元;201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704.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240.7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1,463.38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4.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284.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6,463.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8,821.5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70.48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896.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于2009年9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120225251990000787756,600,407.62专户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9513015450000126211,269,645.51专户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33001687435059598686151,096,996.43专户存款
    合 计 218,967,049.5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安股份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现场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为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证券认为:新安股份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4月25日对新安股份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进行了审核,认为:新安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安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4,911.21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704.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543.3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5,284.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2.18%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年产4.5万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20,926.008,897.188,897.18 6,397.18-2,500.0071.90
    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41,429.0032,401.2232,401.223,159.1317,600.40-14,800.8254.32
    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24,278.0014,791.2214,791.221,081.5912,465.82-2,325.4084.28
    合 计86,633.0056,089.6256,089.624,240.7236,463.40-19,626.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2、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受国际市场影响,国内多晶硅行业亏损严重,开工不足,致项目进展放缓;

    3、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受国家政策草甘膦剂型转型及国内竞争对手投入加大影响,项目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1,336.7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3) 2011年4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四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期限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17日已归还。

    4) 2011年10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期限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2年4月24日。2012年1月以抵扣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方式归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 根据公司2010年3月24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4.5万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和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分别被列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并分别获银行贷款6,360万元和4,120万元,共计10,480万元。为有效利用政策支持信贷资金,提供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两项目共计10,48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不因本次变更而改变。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将本次募集资金10,480万元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根据公司2012年1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于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部分工艺流程进行了优化整合,同时鉴于国内部分生产设备技术的提高,项目上采用了部分国产设备代替原计划的进口设备,使项目建设成本有所下降。为更合理地利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拟将募集资金20,063.38万元(其中年产4.5万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5,668.82万元,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4,907.78万元,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9,486.7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月13日和1月31日将上述资金在扣除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后余额11,463.38万元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承诺效益(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万元)备注
    收入利润总额收入利润总额
    年产4.5万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2.7万吨项目已于2010年12月完工,1.8万吨项目预计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10,472.878,446.6644,382.67158.06未实现承诺效益主要系:尚未完全建成承诺产能。
    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年产三氯氢硅20,000吨、白炭黑2,000吨、及苯基(甲基)三氯硅烷4,000吨项目已于2011年10月达到完工;偶联剂9,000吨项目预计201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1,878.009,799.0011,029.9060.06
    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8万吨制剂产能已于2010年12月完工,4.5万吨制剂产能预计201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6,648.008,236.10101,268.69840.64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1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东路5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马荣监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同意《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督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正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及独立意见: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