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刘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484,449,924.00 | 14,522,698,017.16 | -0.2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140,231,647.40 | 5,929,695,396.95 | 3.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268 | 12.814 | 3.5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454,109.7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18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961,842.10 | 221,961,842.10 | 3.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0 | 0.480 | 3.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7 | 0.447 | -1.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0 | 0.480 | 3.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8 | 3.678 | 减少0.2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29 | 3.429 | 减少0.4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17.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61,732.3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324,120.5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99.21 |
所得税影响额 | -352,312.99 |
合计 | 15,032,558.1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85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7,975,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3,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7,603,4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4,866,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重阳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5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80,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41,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3,608,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43,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3,411,2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同比增减金额 | 同比增减% |
应收账款 | 138,429,960.76 | 78,255,011.05 | 60,174,949.71 | 76.90 |
预付款项 | 208,053,215.27 | 311,870,199.94 | -103,816,984.67 | -33.29 |
其他应收款 | 299,229,536.12 | 507,221,553.03 | -207,992,016.91 | -41.01 |
应付利息 | 48,919,712.33 | 21,034,712.33 | 27,885,000.00 | 132.57 |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应收银行信用卡款项增加影响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收回福建中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付账款10,000万元影响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塔博曼—华夏柏欣西安(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30,000万元影响所致。
(4)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公司债利息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增减金额 | 同比增减% |
投资收益 | 9,543,488.58 | -3,056,622.42 | 12,600,111.00 | 412.22 |
营业外收入 | 4,220,163.94 | 3,137,953.20 | 1,082,210.74 | 34.49 |
变动原因说明:
(1)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信托收益影响所致。
(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增减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54,109.72 | -261,288,596.89 | 315,742,706.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105,060.82 | -266,176,277.20 | 902,281,338.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7,600.00 | -1,002,000.00 | -7,485,6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2,071,570.54 | -528,383,763.71 | 1,210,455,334.25 |
变动原因说明:
(1)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2)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收回福建中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付账款、收回塔博曼—华夏柏欣西安(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和收回信托资金共同影响所致;
(3)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本期归还王府井东安集团借款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简称"东方资产")起诉陆氏实业(武汉)有限公司(简称"陆氏公司")、北京王府井百货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商业物业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相关事项以及一审、终审判决情况,公司此前已披露。
201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后随州人民法院又移送广水法院。广水法院裁定执行拍卖被执行人商业物业公司佳丽广场约1000平方米的房产。报告期内,上述房产以人民币3343万元人民币拍卖成交。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执行裁定,该案件仍在执行过程中,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2012年9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北京信托·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项目的事项。2012年11月,该笔投资实施。截至报告末,公司已收回该笔投资本金3.5亿元及收益1199.59万元。
2012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信托·盈瑞1号信托项目的事项。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笔投资尚未实施。
上述事项详见2012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2-034号)、委托理财公告(临2012-035号)。
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信托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总金额不超过2.3亿元,期限为28+8个月。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投资已实施,投资总额1.3亿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和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06号)、关于拟投资北京信托·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临2013-007号)、关于实施投资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临2013-010号)。
3.2013年4月22日,王府井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100万元,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公司旗下成都王府井百货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价值10万元的救灾物资送往灾区。与此同时,公司旗下其他门店也纷纷组织物资捐赠、公益捐款、义卖等活动支持灾区人民。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对股东投资的回报,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新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规定了公司年度现金分红的最低标准和比例,完善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机制,并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的决策和审批机制。本次政策修订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在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水平和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尽职履责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新的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做出了决议,公司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为: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7.00元(含红利所得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上述预案已于2013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2013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04号)。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冰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