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差错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1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差错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3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因工作疏忽,存在遗漏和差错,现更正和补充如下:
一、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登载的承诺内容和承诺时间,与公司2013年1月8日公告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临2013-00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中的承诺内容不符,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登载的该项内容有误,现更正为:
(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东北特钢集团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抚顺特钢之间不存在损害抚顺特钢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 | 2012年11月30日 | 否 | 是 | ||
2、为避免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抚顺特钢的经营业务产生冲突,东北特钢集团已制定了《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专业化分工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在产品类型的确定、客户选择、产品销售及采购等多方面与抚顺特钢严格区分。 | ||||||||
3、东北特钢集团将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的方式避免与抚顺特钢发生同业竞争情形。如发生违反上述制度规定或其他因东北特钢集团原因导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形,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将对前述行为而给抚顺特钢造成的损失向抚顺特钢进行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本次收购完成后,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将尽量避免与抚顺特钢发生关联交易。 | ||||||
2、如果抚顺特钢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东北特钢集团将促使该等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对相关交易进行审议时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与抚顺特钢依法签订协议,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抚顺特钢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抚顺特钢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
3、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抚顺特钢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并保证不会向抚顺特钢谋求任何超出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将对前述行为而给抚顺特钢造成的损失向抚顺特钢进行赔偿。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保证东北特钢集团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抚顺特钢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可能减少抚顺特钢与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抚顺特钢)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2012年11月30日 | 否 | 是 |
二、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
增加补充
1、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成果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14,369,024,681.30元,利润总额 74,922,900.80元。(未经审计) |
财务状况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50,657,518,603.8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319,783,746.83元,总负责42,849,315,000.48元。(未经审计) |
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71,854,962.44 元(未经审计)。东北特钢集团以经济效益为指导思想,走精品规模化发展道路,坚持“一业特强,适度多元”发展方向,依赖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全面推进各项专业化管理,实现国际化、科技型精益型特钢企业的发展目标,成为世界特钢行业领军企业。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三、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1、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报告期从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万元) |
赵明远 | 26 |
刘伟 | 26 |
邵福群 | 20.8 |
王朝义 | 20.8 |
高炳岩 | 20.8 |
董学东 | 20.8 |
魏守忠 | 20.8 |
徐德祥 | 20.8 |
朴文浩 | 20.8 |
张玉春 | 20.8 |
周建平 | 20.8 |
合计 | 243.2 |
上述内容和数据的补充更正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阅读不便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