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倪植森先生、财务总监孙蕾女士及财务部部长陈静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元 | 1,272,570,918.17 | 1,302,782,333.52 | -2.3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元 | 106,725,140.35 | 132,125,006.45 | -1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元/股 | 0.2134 | 0.2642 | -19.2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 | -6,734,546.74 | 不适用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股 | -0.0135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元 | -25,438,985.47 | -25,438,985.47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 -0.0509 | -0.050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 -0.0527 | -0.052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 | 元/股 | -0.0509 | -0.050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1.30 | -21.30 | 上升11.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2.07 | -22.07 | 上升11.8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86,104.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8,082.00 |
债务重组损益 | 135,921.4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1,521.40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 999,420.37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91,940.21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 | -2,404.56 |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 909,884.72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098户。其中A股股东20,045户,H股股东53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A、B、H股或其它) |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47,868,998 | H股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9,018,242 | A股 |
张立新 | 2,754,944 | A股 |
刘桃香 | 1,302,650 | A股 |
张瑞颍 | 670,000 | A股 |
芮志英 | 610,000 | A股 |
周春霞 | 476,213 | A股 |
姚萱 | 471,116 | A股 |
陈一微 | 425,218 | A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17,261 | A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6.46%,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减少所致;
2、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41.19%,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生产线冷修改造增加物资所致;
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5.30%,主要原因系本期产能减少、销量降低所致;
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61.85%,主要原因系本期产能减少、销量降低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60%,主要原因系本期票据贴现增加使得费用随之增加;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49.37%,主要原因系本期含有资产处置损失;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净支出87.7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票据保证金净支出增加;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7.61%,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收到部分土地使用权处置款;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净支出205.37%,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支付到期应付票据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于2007年9月11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承诺:中国建材集团(包括目前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本公司;除作为财务投资者外,不投资于任何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认为条件恰当时继续收购其他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时,将会采取措施防止实质性竞争的发生;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将向本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至报告期末,中国建材集团遵守了承诺。
2、公司控制人中建材玻璃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承诺:中建材玻璃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建材玻璃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将立即通知本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本公司,以确保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至报告期末,中建材玻璃公司遵守了承诺。
3、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股权划转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承诺: 中国建材集团及所属中建材玻璃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以本公司为平台,通过一系列业务和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全面解决本公司与龙新玻璃、方兴科技及中联玻璃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目前龙新玻璃已停产,与本公司已不存在同业竞争。
2011年6月30日,方兴科技完成了重大资产置换,置换后公司原有的浮法玻璃业务置出,新增加电熔氧化锆、硅酸锆、球型石英粉等新材料业务,重组完成后,方兴科技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落实在三年内全面解决本公司同业竞争,中国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计划在全面规划集团玻璃业务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结合集团玻璃板块内各企业(包括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业务和资产重组,目前尚未有具体业务和资产重组计划。本公司一旦收到新的进展情况,将及时进行披露。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进行现金分红。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倪植森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