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赵成满 | 董事 | 因病 | 杨晓光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庞庆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克彩君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沈宝东 |
公司负责人庞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克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宝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4,165,075,963.00 | 62,887,986,722.00 | 2.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066,826,685.00 | 8,828,708,758.00 | 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6 | 3.37 | 2.6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87,624,004.00 | 1,344.7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47 | 1,335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8,127,391.00 | 238,127,391.00 | 32.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9 | 28.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9 | 28.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 | 2.65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 | 2.57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06,3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03,50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07,378 |
所得税影响额 | -2,451,141.2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合计 | 7,353,423.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89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联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 113,5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英维特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 25,7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585,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洲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9,57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500,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5,068,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3,778,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79,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世诚投资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2年12月31日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买的民生银行货币型基金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6,862,949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加131.9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销售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22,616,566元,较2012年12月31日减少57.3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销售收到的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99,620,197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加97.05%,主要是本集团本期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导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增加。
(5)应交税费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76,508,808元,较2012年12月31日减少51.13%,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3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232,193,559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加30.0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6,468,611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45.7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需要交纳营业税金的融资租赁销售中手续费收入和利息收入较2012年同期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24,492,823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83.48%,主要原因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932,593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560.7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确认联营合营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收入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6,262,645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74.1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财政补贴、处置资产净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6,458,080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37.4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发生的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税费返还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5,603,502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61.5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的各项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4,759,184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49.67%,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1,596,071,084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30.56%,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采购存货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买的民生银行货币型基金到期收回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02,782,073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66.98%,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6)取得存款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53,713,089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57.6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增加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82,681,419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35.04%,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支付的工程项目及购地款项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13,716,689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06.14%,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投资支付现金的发生所致。
(9)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无非同一控制收购子公司所致。
(10)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113,907,558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154.92%,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银行借款金额的增加所致。
(11)发行公司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无发行债券所致。
(12)增加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50,238,400元,较2012年同期减少141.6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5,999,830,713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67.43%,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借款偿还的增加所致。
(14)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50,845,975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80.4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偿还的增加所致。
(15)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013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6,314,500元,较2012年同期增加2737.92%,主要原因为本期美元和日元汇率变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3年1月17日,本公司与日本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签署了《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详见公司在201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2.2 2012年3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调整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详见公司在201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2.3 2013年3月12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93,224,999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再质押手续,详见公司在2013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承诺内容
(1)避免同业竞争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即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18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庞庆华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上述各方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期间,本人/本公司不会,并保证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但下列情况除外:1)如果庞庆华先生、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获得或发现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其已经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将该业务机会向公司通报而公司放弃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2)第三方首先向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提出要约,经过充分商讨后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不计划投资或从事或参与该项业务计划,并向庞庆华先生和/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和/或18名自然人股东和/或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书面确认,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
(2)解决关联交易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赔偿。
(3)股份限售
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淑平、尤晓军、庞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武成、孙志新、赵成满、杨晓光、蒿杨、李新民、贺立新、刘斌、克彩君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贾乐平、李印广、张晓朋、冯建、陈希光、安顺东、车少华、陈志奇承诺: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其他承诺
庞庆华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2012年6月12日起的六个月内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2012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庞庆华通知,自2012年12月20日起,延续股票增持计划六个月。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3.2 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庆华
201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5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北京中冀斯巴鲁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13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事赵成满先生因病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杨晓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庞庆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酬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任期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酬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就金融债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考虑公司2013年度发展所需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及信用证、保理等金融债务的授信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有效期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240亿元。同意公司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6亿元。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因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20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委托关联方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的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委托关联方代理进口业务代理费总额不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委托关联方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代理费用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2.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由关联方提供改装汽车服务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与关联方在汽车销售、采购、汽车修理养护、宾馆住宿等主营业务领域相互提供商品和/或服务的总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
由于公司董事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孙志新、武成、赵成满和杨晓光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回避9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司债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公司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3年至7年的固定利率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及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6、公司债券担保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8、上市场所: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0、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办法、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方案做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4、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7、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并通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至十项议案,《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6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贾乐平先生于2013年4月15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北京中冀斯巴鲁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乐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 审议并通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7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169家,控股子公司为12家。
● 拟担保金额: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24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6亿元。
●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6,091,527,545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745,363,244元,占比为97.85%;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46,164,301元,占比为2.1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997,996,302元。
●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无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须获得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释义
1、 “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期间”指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3、 “本次担保”指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24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6亿元。
4、 “元”指人民币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资金融资需求,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24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6亿元。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须获得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169家,控股子公司为12家。12家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占子公司权益的比例(%)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一汽冀东贸易有限公司 | 1055 | 97.00 | 小型汽车市场 | 6,610.46 | 1,055.83 | 10,137.24 | -306.14 |
唐山市冀东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000 | 90.00 | 奔驰品牌汽车销售 | 30,917.36 | 17,779.65 | 53696.39 | 1,891.11 |
衡水通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600 | 51.00 | 广汽本田品牌汽车销售 | 2,117.85 | 1,510.05 | 7069.72 | -61.39 |
天津杰特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68.75 | 巴博斯改装 | 560.42 | 438.18 | 0.4 | -170.65 |
山西鸿升冀东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 500 | 60.00 | 斯巴鲁品牌汽车销售 | 454.44 | 453.92 | / | -50 |
吉林欧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51.00 | 巴博斯品牌汽车销售 | 1,138.91 | 769.59 | 0.69 | -226.96 |
哈尔滨中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 | 85.00 | 斯巴鲁品牌汽车销售 | 25,061.87 | 1,843.50 | 10441.47 | 342.15 |
哈尔滨中冀先锋斯巴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85.00 | 斯巴鲁品牌汽车销售 | 1,604.11 | 588.46 | 7057.35 | -153.57 |
甘肃民通汽车有限公司 | 2800 | 50.00 | 斯巴鲁品牌汽车销售 | 2,436.99 | 2,336.14 | 9361.71 | 59.30 |
重庆精诚斯巴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50.00 | 斯巴鲁品牌汽车销售 | 12,103.23 | 1,482.43 | 11628.86 | 155.40 |
重庆中冀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00 | 50.00 | 斯巴鲁品牌汽车销售 | 688.20 | 198.16 | / | -301.84 |
重庆巴博斯汽车销售副有限公司 | 1000 | 51.00 | 巴博斯专卖店品牌汽车销售 | 1,026.94 | 931.55 | 132.41 | -68.46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就每一项担保,公司将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另行签署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需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有关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进行多种品牌轿车的销售需分别设立独立法人,而无法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2)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子公司在采购用作销售的车辆及配件时,需预先支付全额货款,因此对金融机构借款和票据的需求较大,而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故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3,997,996,302 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55%,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8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以消费信贷方式、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车的客户。
● 拟担保金额: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担保期间内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20亿元。
●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44,828,408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前述对外担保的累计余额为
4,902,179,901元。
● 公司对外担保的不良垫款率: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为0.11%。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须获得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释义
1、 “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期间”指自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3、 “本次担保”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余额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
4、 “元”指人民币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协助购车客户融资,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余额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120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须获得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消费信贷方式、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车的客户。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120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就每一项/类型担保,公司将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另行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汽车销售业务、消费信贷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汽车销售和盈利能力。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建立了由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化解三大部分组成的六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有效控制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风险(关于公司消费信贷业务的业务模式和风险防控,请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四·(三)·3·(4)消费信贷担保)。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前述对外担保的累计余额为4,902,179,901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53%。截至2012年末、2011年末及2010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分别为0.11%、0.04%、0.07%。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9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改装汽车服务,并委托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以及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就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养护、宾馆住宿及店面租赁等业务进行相关交易。
● 庞庆华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庞庆华先生为冀东物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未参加前述议案的表决。
●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释义
1、 “本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冀东物贸” 指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庞庆华享有其100%表决权。
3、 “唐山盛诚”指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4、 “18名自然人股东”指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李金勇、裴文会、武成、贺立新、贺静云、孙志新、蒿杨、赵成满、克彩君、杨晓光、李新民、刘斌、李绍艳、许志刚、李墨会等18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该等1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5.87%的股份。
5、 “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指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铁岭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乌海市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和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
6、 “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指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7、 “本次交易”指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拟继续委托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进行改装汽车服务的交易和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拟继续委托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交易,以及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进行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养护、宾馆住宿、店面租赁等方面的交易。
8、 “元”指人民币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度拟继续委托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进行改装汽车服务,以及委托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及代理进口业务,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就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养护、宾馆住宿及店面租赁等业务进行相关交易。
由于本公司与冀东物贸、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冀东物贸其它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所述),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未参加前述议案的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前签署了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张经先生、郭洪岐先生、祝允林先生、李恩久先生和唐欣女士认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前次预计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额 | |
商用车 服务业务 | 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 | 合计不超过5亿元 | 8,668,804 | 118,375,533 |
秦皇岛市抚宁县京岛汽车改装厂 | 4,160,000 | |||
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37,138,395 | |||
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1,793,220 | |||
铁岭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34,604,367 | |||
锡林浩特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14,174,857 | |||
乌海市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16,651,540 | |||
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 | 1,184,350 | |||
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 | 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不超过30亿元 | 1,042,196,793 | 1,131,242,750 |
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89,045,957 | |||
代理进口业务代理费 | 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不超过300万元 | 0 | 0 |
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0 | |||
汽车及备件销售 | 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合计不超过3亿元 | 151,282 | 99,368,958 |
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 | 59,829 | |||
车辆采购 | 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 | 52,978,855 | ||
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3,602,857 | |||
锡林浩特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9,233,022 | |||
铁岭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17,364,611 | |||
乌海市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137,400 | |||
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 15,356,935 | |||
临时租赁 | 冀东物贸及下属公司 | 484,167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1、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影响,商用车市场下滑严重,与之相关的商用车改装、从关联方采购卡车等业务也受到影响;2、品牌轿车的进口未达到预期,以及公司开立信用证额度的调整,使关联方代理进口业务与预计相差较大;3、关联方仍未收取公司的代理进口业务代理费,无偿为公司提供代理进口业务。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商用车 服务业务 | 冀东物贸所属改装子公司 | 合计不超过5亿元 | 118,375,533 | 41.91 | 改装商用车业务可能增加 |
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 | 冀东物贸所属进出口公司 | 合计不超过30亿元 | 1,131,242,750 | 20.63 | 代理进口品牌轿车数量及信用证额度可能调整 |
代理进口业务代理费 | 冀东物贸所属进出口公司 | 合计不超过300万元 | 0 | 0 | 关联方有可能收费 |
汽车销售、车辆维修养护、住宿餐饮 店面租赁 | 冀东物贸所属改装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合计不超过3亿元 | 99,368,958 | 0.71 | 车辆销售、车维修养护、住宿餐饮、临时店面租赁可能增加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冀东物贸成立于2002年12月16日,住所为滦县火车站广场东侧,法定代表人庞庆华,注册资本45,8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冀东物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49,292万元,净资产为165,397万元(合并报表)。
冀东物贸主要经营汽车改装、进出口贸易和房地产业务,其下属设立有汽车改装子公司、进出口子公司、房地产子公司、宾馆子公司及其它子公司。
1、冀东物贸下属汽车改装公司
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铁岭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乌海市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和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为冀东物贸下属子公司,在北京、唐山、邯郸、铁岭、锡林浩特、乌海和安徽六安从事汽车改装业务。秦皇岛市抚宁县京岛汽车改装厂为由冀东物贸所租赁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秦皇岛抚宁地区从事汽车改装业务。
2、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
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冀东物贸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庞庆华先生持有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5.99%的股份并拥有唐山盛诚委托其以自己意志代为行使的20.93%股份的表决权,同时本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与庞庆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截止2013年3月31日庞庆华先生通过冀东物贸持有本公司股份6,243,834股),故庞庆华先生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73.03%的投票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庞庆华先生实际控制冀东物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冀东物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冀东物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前述冀东物贸下属公司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根据本公司与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分别签订了《汽车改装服务合同》,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将根据该等合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汽车改装服务,具体合同另行签订,合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的原则,参照行业可比公司的收费标准确定,按实际业务量计算,现金支付。
(二)根据公司与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分别签订的《进口代理合同》,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口某些汽车的整车和/或其零配件、代理开立信用证及办理产品的报关和清关手续等,并收取业务代理费,具体合同另行签订,合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除非有政府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按实际业务量计算,现金支付。
(三)根据公司与冀东物贸签订的《商品服务合同》,双方进行下述交易:(1) 冀东物贸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车;(2)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冀东物贸提供汽车维修养护服务;(3) 冀东物贸所属宾馆、酒店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员工提供住宿、餐饮服务;(4)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临时、短期向冀东物贸租赁店面用作汽车销售展示;(5)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冀东物贸采购其生产的卡车并销售。各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双方承诺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除非有政府定价),并保证原则上不偏离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出售、购买产品和/或提供、接受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在商用车销售业务中,部分商用车生产商只生产商用车的车头(主机)或底盘部分,其产品不包括车厢、挂车等载运部分,需由经销商采购车头(主机)或底盘部分,根据商用车购买者的要求,先将拟销售的商用车车头或底盘送往具备相关改装资质的改装厂进行改装,为适应不同运输需要相应加装上述载运部分,形成整车后再销售给客户。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靠近本公司经销网点,可更及时、便捷地提供改装汽车服务,有利于本公司保证在销售旺季及时供货,有利于控制改装成本,有利于本公司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二)随着本公司进口品牌汽车业务(例如阿斯顿马丁、巴博斯等汽车品牌业务)的快速发展,本公司的银行信用证授信额度难以完全满足进口品牌汽车的需要,因此需由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部分进口品牌汽车的信用证。
(三)由于历史渊源关系和主营业务地域关系,本公司与冀东物贸在汽车销售、餐饮住宿、汽车维修养护、临时店面租赁等各自的主营业务领域存在着多次但单次金额不够重大的关联交易,因此双方会发生上述日常性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的发生对本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较大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0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
●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河西路1号 滦州国际大酒店六楼第三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开时间: 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
5、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河西路1号 滦州国际大酒店六楼第三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十五项议案:
1、审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就金融债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因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审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第9项和第10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通过;以上第11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其他12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4月20日和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即201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件;e、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6) 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前入场。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303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电话: 010-59767090
传 真: 010-59767091
联 系 人: 刘中英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方法: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议案2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议案3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议案4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5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议案6 |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7 |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8 |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就金融债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议案9 |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的议案 | |||
议案10 |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因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
议案11 |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议案12 | 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 |||
议案13 | 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 |||
议案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议案15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