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长虹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日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郭仁莉 |
公司负责人张长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仁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96,849,427.12 | 3,082,516,035.89 | -2.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816,999,258.76 | 2,908,820,714.84 | -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3 | 2.09 | -2.8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261,496.3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1,898,550.25 | -91,898,550.2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6 | -0.06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9 | -0.069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6 | -0.06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1 | -3.2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 | -3.3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45,465.1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5,982.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424.46 |
所得税影响额 | -43,333.4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000.00 |
合计 | 3,349,538.8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71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128,703,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247,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玫 | 11,261,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永辉 | 9,33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天 | 8,648,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玉民 | 8,189,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宇 | 4,709,242 | 人民币普通股 |
姚小巍 | 4,504,492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存根 | 4,094,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征 | 3,655,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
(1)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 ||||
项 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85,114,047.14 | 44,756,114.74 | 90.17% | 2013年1季度比去年同期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销售相关人力成本大幅增加约3,300万元。 |
管理费用 | 132,467,600.25 | 69,604,951.42 | 90.31% | 去年同期相比,本期房屋租赁及物业费用增加约1,10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增长约3,300万元,工资及劳动保险费和公积金增加约1,000万元,折旧增加500万元。 |
(2)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 ||||
项 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261,496.32 | -42,605,145.6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股东张婷女士、张志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长虹先生、张婷女士、沈宇先生、王日红先生、申健先生和王玫女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拟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998,829.34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7,795,741.23元,2012年度以未分配利润69,500,000.00元现金分红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43,530,524.66 元,2012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3,765,216.57元。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现有股本1,390,000,0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预案尚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长虹
2013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1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于2013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1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于2013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出具的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