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保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晓红 |
公司负责人陈保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71,114,379.38 | 3,216,612,051.80 | 11.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47,821,144.54 | 1,940,864,804.31 | 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4 | 3.54 | 5.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9,900,700.45 | 12.3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5 | 15.3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425,510.99 | 101,425,510.99 | 31.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35.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3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3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9 | 5.09 | 增加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3 | 5.13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93,185.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3,839.1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0,286.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550.87 |
所得税影响额 | 149,135.0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77.23 |
合计 | -764,671.32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60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陈保华 | 147,392,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明华 | 120,2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99,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699,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11,353,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8,058,353 | 人民币普通股 |
翁震宇 | 7,700,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30,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德统 | 7,333,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69,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17,909.34 | 5,426,505.84 | -1,908,596.50 | -35.17%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与银行签定的远期外汇交割,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 |
应收票据 | 8,840,218.79 | 7,107,643.90 | 1,732,574.89 | 24.38% |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较多采用票据形式结算。 |
其他应收款 | 6,599,909.00 | 2,807,038.49 | 3,792,870.51 | 135.12% | 主要系本期出差备用金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83,438.29 | 9,638,682.63 | 2,344,755.66 | 24.33% | 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短期借款 | 701,874,162.74 | 434,185,444.12 | 267,688,718.62 | 61.65% | 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而向银行借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2,068,099.11 | 50,006,227.06 | -17,938,127.95 | -35.87% | 主要系本期支付2012年度的年终奖,相应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
应交税费 | 61,629,851.06 | 77,536,849.99 | -15,906,998.93 | -20.52% | 主要系本期缴纳税费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11,198,514.73 | 8,263,211.77 | 2,935,302.96 | 35.52%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应付利息增加。 |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 |
营业收入 | 595,283,308.22 | 450,193,562.70 | 145,089,745.52 | 32.23% | 主要是国内外制剂产品和沙坦类产品销售大幅增加影响。 |
营业成本 | 350,249,000.99 | 266,042,463.04 | 84,206,537.95 | 31.65% | 主要系本期销售大幅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637,069.97 | 3,061,362.49 | 2,575,707.48 | 84.14% | 主要系本期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影响。 |
销售费用 | 23,025,794.57 | 10,979,897.87 | 12,045,896.70 | 109.71% | 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的人工支出、运输费、佣金及产品推广服务费等增加。 |
财务费用 | 11,463,890.02 | 4,749,985.97 | 6,713,904.05 | 141.35% | 主要系:1)由于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导致本期汇兑损失增加;2)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121,671.69 | 43,075.02 | 2,078,596.67 | 4825.53% | 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
投资收益 | 1,008,310.00 | 2,223,200.00 | -1,214,890.00 | -54.65%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与银行签定的远期外汇交割汇率与实际交割汇率差异较去年同期减少,因此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1,448,930.95 | 718,550.58 | 730,380.37 | 101.65% |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
3.1.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原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722,263.26 | -83,504,171.74 | -19,218,091.52 | -23.01% | 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561,241.31 | -52,306,830.97 | 362,868,072.28 | 693.73%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2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86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3年4月11日公司发行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4.89%,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
3.2.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议案,现公司增发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公司大股东周明华先生承诺: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并承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 经征询陈保华先生及周明华先生,截至报告期末,均按照承诺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109,489,497元(含税)。
公积金转增方案为:向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712,185,731股。
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的中国证券报B024版、上海证券报A43版、证券时报B25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并于2013年4月22日现金分红到账后实施完毕。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2013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3-02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杜军先生、苏严先生、祝永华先生属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受益人,已经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3-02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调整
(1)鉴于原激励对象张华东已离职,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二章第三十二条第三点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离职,或因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重新续签劳动合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故取消张华东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32万份,并予以注销,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原来的1049.4万份调整为1045.08万份。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来的100人调整为99人。
(2)鉴于激励对象杜军先生、郭晓迪分别于2013年2月份及2013年3月份提出行权申请,并办理完成行权股份上市公告(上述公告请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及2013年3月30日公告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申请行权情况及行权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杜军先生申请行权37.8万股,郭晓迪先生申请行权12.6万股。同时,截至2013年3月30日,公司第二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有效期到期,未在第二个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提出行权126.9万分股票期权作废,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867.78万股。
(3)鉴于2013年4月17日公司向股东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3股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决议,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华海药业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调整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7.78万份×(1+0.3)= 1128.114万份,其中预留部分调整为140.4万份。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杜军董事 | 42.12 | 0.059% |
2 | 苏严董事 | 21.06 | 0.030% |
3 | 祝永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35.1 | 0.049% |
4 | 李博副总经理 | 35.1 | 0.049% |
5 | 蔡民达副总经理 | 35.1 | 0.049% |
6 | 胡功允副总经理 | 35.1 | 0.049% |
7 | 陈其茂副总经理 | 31.59 | 0.044% |
8 | 徐春敏副总经理 | 28.08 | 0.039% |
9 | 王飚副总经理 | 28.08 | 0.039% |
10 | 张美财务总监 | 17.55 | 0.025% |
小 计 | 308.88 | 29.09% | |
12 | 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人员(合计81人) | 678.834 | 0.953% |
13 | 预留股票期权(合计8人) | 140.4 | 0.197% |
合 计 | 1128.114 | 1.584% |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人员(包括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89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1 | 王善金 | 总经理办公室 | 总经理助理 |
2 | 余建中 | 总经理办公室 | 副总经理 |
3 | 时惠麟 | 总经理办公室 | —— |
4 | 张席妮 | 总经理办公室 | 副总经理 |
5 | 叶存孝 | 总经理办公室 | 副总经理兼公司原料药质量总监,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制剂质量总监 |
6 | 林丽红 | 总经理办公室 | 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院院长助理 |
7 | 何斌 | 总经理办公室 | 主任 |
8 | 孟铮 | 公司质量管理部 | 经理 |
9 | 尹学长 | 公司安环部 | EHS总监助理兼经理 |
10 | 王玲长 | 汛桥分厂安环部 | 经理助理 |
11 | 王天君 | 保安部 | 经理 |
12 | 章仁国 | 采购部 | 采购总监兼经理 |
13 | 李小奎 | 采购部 | 副经理 |
14 | 邓明歌 | 企业文化管理部 | 副经理 |
15 | 杜忠干 | 人力资源部 | 经理 |
16 | 周勇 | 信息和保密管理部 | 经理 |
17 | 金敏 | 证券办 | 证券事务代表 |
18 | 童增元 | 综合贸易部 | 经理兼客户服务部经理 |
19 | 蒋敏贵 | 综合贸易部 | 副经理 |
20 | 邵玲强 | 综合贸易部 | 副经理 |
21 | 余瑛 | 公司大客户合作部 | 经理 |
22 | 李巧霞 | 制剂研发部 | 制剂研发技术总监助理 |
23 | 彭俊清 | 制剂研发部 | 副经理 |
24 | 向科 | 研发项目部 | 经理助理 |
25 | 王鹏 | 研发项目部 | 经理 |
26 | 颜峰峰 | 原料药中试技术部 | 经理 |
27 | 卢志放 | 公司工程部 | 经理 |
28 | 胡玲萍 | 审计部 | 经理 |
29 | 吴大振 | 制剂车间Ⅳ | 车间主任 |
30 | 夏莉 | 制剂注册部 | 副经理 |
31 | 王红莲 | 制剂质量研究部 | 制剂项目管理总监助理 |
32 | 林满文 | Ⅳ车间 | 原料药中试总监助理 |
33 | 刘燕峰 | 原料药注册部 | 经理 |
34 | 谢宝军 | 原料药事业部 | 技术总监助理 |
35 | Pieter Jurjen Groenewoud | 制剂分厂厂部领导 | 制剂生产技术执行总监 |
36 | 陶娟 | 制剂质量管理部 | 制剂分厂质量管理总监助理兼经理 |
37 | 刘晓鸣 | 制剂技术部 | 制剂分厂技术总监助理兼制剂技术部经理 |
38 | 金婧 | 制剂化验室 | 副主任 |
39 | 贺燕娜 | 无菌制剂项目部 | 无菌制剂技术总监 |
40 | 许丕杰 | 制剂分厂生产运营管理部 | 制剂分厂运营总监助理兼制剂生产运营管理部、制剂制造一部经理 |
41 | 滕哲翊 | 制剂产能建设项目办公室 | 技术经理 |
42 | 徐银根 | 制剂产能建设项目办公室 | 经理 |
43 | 汤军 | 制剂产能建设项目办公室 | 设备总监兼设备经理 |
44 | 孟艳华 | 汛桥分厂厂部领导 | 常务副厂长 |
45 | 涂国良 | 汛桥分厂厂部领导 | 副厂长 |
46 | 朱艳 | 汛桥分厂厂部领导 | 原料药汛桥分厂分析总监助理兼主任 |
47 | 陈宝珍 | 汛桥分厂厂部领导 | 原料药汛桥分厂质量管理总监助理 |
48 | 赵筱虹 | 汛桥分厂质量管理部 | 经理 |
49 | 黄文锋 | 汛桥分厂生产技术部 | 副经理 |
50 | 芦启锋 | 汛桥分厂生产技术部 | 经理 |
51 | 杨斌 | 汛桥分厂生产技术部 | 副经理 |
52 | 孙德泽 | 汛桥分厂生产辅助车间 | 主任 |
53 | 朱立坚 | 汛桥分厂机电仪车间 | 主任 |
54 | 陈建文 | 汛桥分厂安环部 | 经理 |
55 | 单学军 | 汛桥分厂ⅩⅣ车间 | 主任 |
56 | 孙得元 | 汛桥分厂Ⅲ车间 | 主任 |
57 | 王贡芳 | 汛桥分厂计量室 | 工程二部经理兼计量室主任 |
58 | 王才炳 | 汛桥分厂仓库管理部 | 经理 |
59 | 周虎 | 川南一分厂厂部领导 | 厂长 |
60 | 葛菊彩 | 川南一分厂厂部领导 | 质量管理总监助理兼质量管理部经理 |
61 | 邵绍良 | 川南一分厂厂部领导 | 厂长助理兼工程部经理 |
62 | 李强明 | 川南一分厂厂部领导 | 川南分厂质量分析总监兼川南一分厂化验室主任兼任川南二分厂质量管理部经理 |
63 | 吴兴波 | 川南一分厂厂部领导 | 厂长助理兼行政部经理 |
64 | 王瑞锦 | 川南一分厂 | 能源管理部经理兼生产部副经理兼十七车间主任 |
65 | 应卫达 | 川南一分厂 | 工程部副经理兼安装车间主任 |
66 | 王友虎 | 川南一分厂 | 一车间主任 |
67 | 杨凯 | 川南一分厂 | 六车间主任兼生产部副经理 |
68 | 翁震宇 | 川南一分厂 | 仓库主任 |
69 | 朱挺 | 川南一分厂 | 十一车间副主任 |
70 | 周雪金 | 川南一分厂 | 能源管理部经理助理 |
71 | 侯伟胜 | 川南一分厂 | 工程部经理助理 |
72 | 潘朝智 | 川南一分厂 | 十六车间副主任 |
73 | 潘招军 | 川南二分厂 | 生产管理部经理 |
74 | 范卫星 | 川南二分厂 | 副厂长兼工程部经理 |
75 | 任如平 | 川南二分厂 | W04车间主任 |
76 | 徐招杰 | 川南二分厂 | W02车间主任 |
77 | 侯辉君 | 川南二分厂 | W09车间主任 |
78 | 金辉 | 华南公司 | 总经理 |
79 | 何灵敏 | 华南公司 | 生产技术部经理 |
80 | 周助宽 | 华南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81 | 卓先林 | 华南公司 | 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
82 | 周才宗 | 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83 | 林良通 | 南通华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84 | 黄龙 | 南通华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85 | 龚欠林 | 南通华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86 | 姚汝奇 | 江苏项目基地 | —— |
87 | 王 海 | 美国公司 | 事业发展部资深副总裁 |
88 | 郭晓迪 | 美国公司 | 执行副总 |
89 | 王民法 | 美国公司 | 制剂QC高级总监 |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鉴于2013年4月17日公司向股东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3股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决议,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华海药业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计算得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5-0.20)÷(1+0.3)=5.65(元)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1-0.20)÷(1+0.3)=10.93(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55元调整为5.65元,其中,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41元调整为10.93元。调整自2013年4月26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张华东的离职,杜军、郭晓迪的行权及公司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份数量的注销进行了核查,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调整公司的股票期权数量。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数量及期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数量及期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华海药业本次期权调整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而进行,本次调整符合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3、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人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数量及期权价格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数量及期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期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于明德 赵博文 费忠新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剂产品拉莫三嗪美国市场收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合作方美国Par药业的确认函件,对公司与Par药业合作开发的制剂产品拉莫三嗪今年一季度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及利润情况进行了确认。根据公司与Par药业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将获得该产品一季度销售的利润分成约5335万元人民币。该收益将在二季度到账并确认。基于市场供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尚无法据此对该产品的全年收益情况作出准确预算。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