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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3-01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及《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委托价格的补充公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01发行规模
    1.02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1.03债券期限
    1.0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05募集资金用途
    1.06上市场所
    1.07担保事项
    1.08决议的有效期
    1.0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1.10偿债保障措施

    以上会议提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4月18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凡在2013年4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五楼)。

    五、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244000

    电话:0562-2819178

    传真:0562-5881888

    联系人:李骏、胡岚南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为出席公司定于 2013 年 5 月 6日召开 的 201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备注
    1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01发行规模    
    1.02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1.03债券期限    
    1.0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05募集资金用途    
    1.06上市场所    
    1.07担保事项    
    1.08决议的有效期    
    1.0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1.10偿债保障措施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5月6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0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37铜峰投票10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10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0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1.00
    1.01发行规模1.01
    1.02向股东配售的安排1.02
    1.03债券期限1.03
    1.0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1.04
    1.05募集资金用途1.05
    1.06上市场所1.06
    1.07担保事项1.07
    1.08决议的有效期1.08
    1.0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1.09
    1.10偿债保障措施1.10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4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7买入99.00元1股

    2、如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发行规模”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7买入1.01元1股

    3、如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发行规模”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7买入1.01元2股

    4、如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发行规模”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37买入1.01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如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