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卢东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杨萍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朱福地 |
公司负责人沈卢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福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50,069,486.70 | 2,428,870,250.64 | -3.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68,004,823.94 | 1,566,935,999.67 | 0.06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503,731.96 | -1,972.8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68,824.27 | 1,068,824.27 | 38.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 | 0.002 | 3.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3 | 0.0003 | 406.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 | 0.07 | 减少0.0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1 | 0.01 | 增加0.0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6,246.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3,160.5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0,638.04 |
所得税影响额 | -160,506.73 |
合计 | 909,538.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96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357,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96,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源 | 1,137,3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50,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波 | 63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夏信根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东庐 | 568,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姜宇澄 | 548,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军荭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果凌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468,939,393.81 | 827,702,952.59 | -43.3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2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0 | 1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2亿元上海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
应收票据 | 55,419,447.99 | 38,531,831.68 | 43.83 | 主要系本期货款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预付帐款 | 24,052,865.51 | 8,254,302.31 | 191.4 | 主要系增加锁铜量,付锁铜保证金和首都机场广告费增加未摊销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2,029,291.15 | 16,127,618.22 | 36.59 | 主要系随着业务的增加,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工程物资 | 23,690.75 | 10,411.00 | 127.55 | 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的设备处于安装期,增加安装材料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44,711.53 | 325,929.06 | 97.81 | 主要系乐山分公司的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预收帐款 | 7,335,338.24 | 4,590,425.64 | 59.8 | 主要系部分销售合同约定了预收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053,663.71 | 10,800,786.62 | -62.47 | 主要系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
应付利息 | 6,498,228.06 | 1,672,193.33 | 288.61 | 主要系公司计提了短期融资券利息,未支付所致。 |
2、利润表项目 | ||||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3月31日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净利润 | 1,068,824.27 | 773,367.92 | 38.2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降低所致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3 | 0.0001 | 406.58 | 主要受营业收入的增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降低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54,152.99 | 274,165.26 | 320.97 | 主要系本期实缴增值税增加导致的附加税费的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080,811.39 | 3,012,044.44 | -64.12 | 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945.53 | 58,173.53 | -84.62 | 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88,616.04 | 136,476.68 | 38.2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降低导致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3月31日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03,731.96 | 3,017,075.87 | -1,972.80 |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18,700.99 | -94,542,294.55 | 不适用 | 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垂直车间及水平车间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现处于设备安装期,另受位于公司建设海洋工程电缆和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用码头选址下游的乐山市第一水厂搬迁影响,公司码头建设延期至2016年,导致同期投资相对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80,870.32 | 53,651,417.93 | -204.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部分贷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承诺:自明星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明星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明星电缆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明星电缆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 | 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6日 | 是 | 是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人及本人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下称“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形式的占用:1.发行人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发行人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发行人委托本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发行人为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发行人代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二、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李广元承诺:安徽明星最近三年部分员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主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时,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员工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徽明星员工要求安徽明星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安徽明星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或住房公积金,其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安徽明星补缴,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安徽明星带来的经济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明星电缆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明星电缆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明星电缆相同或相似的、对明星电缆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明星电缆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细则》、《董事会议事细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不再与任何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等业务。此前已与相关关联方签署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司将立即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该等协议、合同。2.公司避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如果必须与个别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3.如因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将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2,00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96.024万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4,866,134.26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卢东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现场出席3名,通讯参加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是492,202,259.97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一 | 募集资金净额 | 761,927,890.00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 | 271,903,289.04 |
三 | 利息收入 | 2,184,615.73 |
四 | 手续费支出 | 6,956.72 |
五 | 募集资金余额 | 492,202,259.97 |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 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4月17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并公告。”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投资的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