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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马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赵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煜晓

    公司负责人马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煜晓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460,953,000.282,444,838,047.360.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76,746,247.362,143,799,425.89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877.761.4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714,512.77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384,668.3234,384,668.3257.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2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224.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2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1.59减少1.6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1.59减少1.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3,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4,872.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000.00
    合计84,127.9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26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990,60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329,50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22,77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工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1,389,389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599,401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592,5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526,74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限售

    1、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

    自人民网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人民网股份,也不由人民网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至2015年4月27日届满。

    2、持股5%以上的股东-《环球时报》社

    自人民网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人民网股份,也不由人民网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至2015年4月27日届满。

    二、解决同业竞争

    与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同业竞争的问题

    1、致力于把人民网打造成人民日报社下唯一的"综合性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搜索引擎除外)"业务的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移动增值业务等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并支持人民网在该领域发展和扩大竞争优势。

    2、人民日报社以及下属单位及企业(不包括人民网,以下相同概念同此理解)目前没有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并承诺自本承诺函正式签署和出具之日起,人民日报社不会及促使下属单位及企业不会:①、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相同概念同此涵义)从事或参与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②、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

    3、人民日报社以及下属单位及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则人民日报社并承诺促使下属单位及企业将立即告知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并尽力促使该商业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

    4、人民日报社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5、以上承诺于人民日报社一直作为人民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6、如因人民日报社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及保证而给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人民日报社将赔偿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实际损失。

    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以上承诺都及时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拟以276,422,76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5.50元现金股利 (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2,032,520.20元。方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利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3-009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投资设立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按持股比例对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人民币2,4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马利、惠章志、胡锡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投资设立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3、同意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按持股比例对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人民币2,400万元。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3-010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海桥(北京)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人民日报社按持股比例对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

    ●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人民日报社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按持股比例对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新增投资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2,400万元,人民日报社增资人民币1,6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海桥公司6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人民日报社持有公司47.84%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人民日报社系中共中央的国有事业单位,承担党中央机关报职能,其宗旨是宣传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及时传媒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报道世界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发表评论,发挥好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重要手段作用;业务范围主要是《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纸的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媒技术开发、印刷发行、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等。

    三、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小敏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票务代理;销售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海桥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持续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也为拓展业务创造必要条件,公司和人民日报社拟以人民币4,000万对海桥公司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增资额,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增资完成后,海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变为人民币5,000万。

    各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增资前持股比例本次增资额增资后持股比例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60%2,400万元60%
    人民日报社40%1,600万元4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将进一步提高海桥公司的资本金,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事项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海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投资设立海桥公司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3、同意公司与人民日报社按持股比例对海桥公司增资,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人民币2,400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3-01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6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