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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0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方式在武汉光明万丽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人,张定明、白勇、韩慧芳三位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肖宏江董事、刘海淼董事、尹光志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01,143,832.06元,本期净利润为141,763,263.83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76,326.38元,本期已分配利润82,711,988.52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6,018,780.99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2,674,374,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6,974,993.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9,043,787.43元结转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所属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财务成本,会议同意公司2013年度共新增担保不超过161,700万元,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本次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天然气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2、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天然气公司”)的其他四家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鄂东天然气公司的不超过16,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4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省天然气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1%,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8,160万元。

    3、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4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4、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5、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额度。

    5、会议同意公司与间接控股子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能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楚星能源公司的不超过80,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70%,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56,000万元。

    6、会议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燃机热电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东湖燃机热电公司的不超过56,4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85%,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47,940万元。

    8、会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热电公司”)的其它两位股东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高新热电公司的不超过14,1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根据三家股东对高新热电公司的持股比例,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为5,60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该公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单项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邓玉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邓玉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邓玉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3年5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刊载于2013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玉敏,男,1964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江三峡能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邓玉敏与湖北能源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湖北能源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1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4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天然气公司”)、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热力公司”)、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新城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能源公司”)、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燃机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热电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148,54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天然气公司”)、全资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市天然气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13,16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省天然气公司、光谷热力公司、高新热电公司等公司截至2012年底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贵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门站、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投资、建设;代表省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公司签订天然气总买总卖协议,负责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从事与天然气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6,571.62万元,负债总额93,976. 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72%。2012年度营业收入23,499.04万元,净利润为-2,370.94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9,474.74万元,负债总额76,895.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39%。一季度营业收入14,662.41万元,净利润为-15.77万元。

    2、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昌彩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5月

    经营范围:能源系统研发、设计、推广、技术服务;空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服务;节能新技术研发、应用及产品的销售及推广。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335.9万元,负债总额12,269.79万元,资产负债率75.11%。2012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5.28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493.17万元,负债总额14,861.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02%。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36.96万元,净利润为-22.41万元。

    3、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燃气)管道工程(含CNG母站和汽车加气站)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天然气(燃气)输配、销售和供应;天然气(燃气)器具及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修。

    股东持股情况: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的股权状况详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况 (二)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51.3万元,负债总额237.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03%。2012年营业收入为129.71万元,净利润为-85.91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324.03万元,负债总额2,386.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18%。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1.15万元,净利润为23.78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

    1、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昌杨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2月

    经营范围:能源系统研发、设计、建设管理、推广、技术服务;空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节能新技术研发、应用及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推广。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光谷热力公司持股90%,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南京苏夏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持股5%。

    光谷热力公司的股权状况详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况 (二)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335.9万元,负债总额12,269.79万元,资产负债率75.11%。2012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5.28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31.84万元,负债总额3,032.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5%。一季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2、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奎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7月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投资。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持股30%。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48.98万元,负债总额48.99万元,资产负债率0.97%;2012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21.1万元,负债总额21.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42%。一季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3、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昌彩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3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发电;蒸汽及热力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力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仪表、热力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安装、调试、检修及保养;防腐保温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由公司持股85%,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

    公司于2013年3月份成立,尚无财务数据。

    4、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黄冈-鄂州-大冶天然气管道及站场工程;与上下游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协议。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间接持股公司省天然气公司持股51%、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25%、黄冈市投资公司持股8%、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股8%。省天然气公司股权状况详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况 (二)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807.58万元,负债总额21,843.01万元,资产负债率64.61%;2012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1.31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293.75万元,负债总额23,329.18万元,资产负债率66.1%;一季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三)参股子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华国

    注册资本:24,2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8年2月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百货零售兼批发。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股25.68%,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7%,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06%、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4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27%,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持股7.9%,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3%。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9,040.37万元,负债总额31,125.03万元,资产负债率79.73%;2012年度营业收入15,107.24万元,净利润为-4,190.26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163.69万元,负债总额30,233.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5%。2012年度营业收入3,717.69万元,净利润为-866.4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所属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财务成本,会议同意公司2013年度共新增担保不超过161,700万元。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1、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2、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3、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4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额度。

    2、会议同意公司与间接控股子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楚星能源公司的不超过80,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70%,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56,000万元。

    3、会议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东湖燃机热电公司的不超过56,4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85%,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47,940万元。

    4、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其他四家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鄂东天然气公司的不超过16,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4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省天然气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1%,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8,160万元。

    (三)对参股子公司的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两位大股东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高新热电公司的不超过14,1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根据三家股东对高新热电公司的持股比例,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为5,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以上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要,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光谷热力公司、化工新城公司、东湖燃机公司、楚星能源公司均为新设公司,主要为促进公司热电项目发展,以抢占省内、省外热电市场。以上公司发展前景较好,目前尚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情况良好。

    省天然气公司、石首市天然气公司、鄂东天然气公司所处天然气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产业,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目前,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建设情况良好。

    高新热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持有高新热电25.68%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高新热电其它两位股东均对其同时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鉴于本公司间接控股光谷热力公司、省天然气公司等公司,同时是参股公司高新热电的第一大股东,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降低建设期利息支出,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北能源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宜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对湖北能源拟进行的上述担保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各公司担保余额为245,14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06%。

    (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2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收到董事张定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定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定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张定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83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5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9日—2013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8号光明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厅。

    7、公司将于2013年5月28日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 审议《关于选举邓玉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3年4月 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883,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决以下议案1—7项)100.00
    1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00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00
    8关于选举邓玉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8.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7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按如下申报股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② 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8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湖北能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非累积投票制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83鄂能投票买入100.00元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非累积投票制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83鄂能投票买入2.00元2股
    买入100.00元1股

    (3)如某股东对议案8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83鄂能投票买入8.00元不超过持有股数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计票规则: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8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7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至7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累积投票制议案计票规则: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投票数等于或少于其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湖北能源集团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27-86621100

    传 真:027-86621109

    联 系 人:蔡忞 刘晓

    邮政编码:430062

    七、备查文件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选举邓玉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6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武汉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201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01,143,832.06元,本期净利润为141,763,263.83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76,326.38元,本期已分配利润82,711,988.52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6,018,780.99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2,674,374,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6,974,993.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9,043,787.43元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2、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