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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02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2日下午13点。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延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5,10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3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李良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5,108,0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02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5月 2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施延助先生的通知,施延助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质押给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其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

      施延助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延助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