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3026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为:GF201237000244,发证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也不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3027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前十名的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398 | 章丘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 | 00*****758 | 方润刚 |
3 | 01*****867 | 高玉新 |
4 | 01*****992 | 王刚 |
5 | 01*****715 | 许春东 |
6 | 01*****958 | 王崇璞 |
7 | 01*****275 | 牛余升 |
8 | 01*****867 | 沈能耀 |
9 | 01*****531 | 张志兴 |
10 | 01*****936 | 孔庆芹 |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咨询联系人:方树鹏 陈超
咨询电话:0531-83250020
传真电话:0531-83250085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