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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QFII细则逐一落地 2000亿额度开闸在即
    2013-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孙忠

      

      央行昨日下发通知,部署了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下称“RQFII试点办法”)有关事项。截至目前,牵头RQFII试点办法的三部门——证监会、央行、外汇局已分别就实施RQFII试点办法做出规定或者通知。多位专家表示,该试点办法实施细则已逐项落地,暂停两个多月的RQFII额度审批即将开闸。

      

      新额度审批制度准备已齐全

      早在3月6日,证监会、央行、外汇局以第90号令的形式发布RQFII试点办法,作为对原有规定的修订,也被业内誉为“RQFII新规”。随后证监会、外汇局先后出台了实施RQFII试点办法的具体规定或通知。

      而央行于昨日也公布了实施RQFII试点办法的有关事项。这就意味着,RQFII试点办法的细则、安排已准备就绪,暂停两个多月的RQFII额度审批或即将开闸。公开信息显示,目前仍有2000亿RQFII投资额度尚未使用。

      去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央行、外汇局决定增加2000亿元RQFII投资额度。今年1月RQFII先期的700亿元额度已经用完,但是2000亿元新额度的审批却迟迟没有开闸。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指出,旧政策向新政策转变的过程中,尤其是多部委牵头的,需要不同部委制定各自细则,让新政策落地。因此,随着央行下发通知,可以说新一轮RQFII额度审批的制度建设已经完备。

      但是对于下一步额度审批,专家预计,在目前热钱流入较多的背景下,外汇局会控制RQFII额度审批的节奏。

      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目前RQFII机构正在向外汇局申请额度,预计审批工作近期很快启动,RQFII将来还会有进一步快速的发展,这也表明境外投资者对境内资本市场非常看好。

      

      央行给存款账户立规矩

      央行下发的通知要求,RQFII专用存款账户与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也不得支取现金。

      通知要求,RQFII应当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应当选择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开立交易所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投资交易所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若R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股指期货保证金结算的专用存款账户。

      RQFII在开立上述三类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当区分自有资金和由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客户资金分别开户;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开户。

      而且,RQFII专用存款账户与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自有资金账户、客户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不同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也不得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据介绍,央行和证监会可以根据宏观管理要求和试点发展情况,对总体投资比例和品种做出规定和调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RQFII和托管银行的账户管理、资金汇出入和信息报送等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