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28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20),定于2013年5月13日13:30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四楼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6日。
现将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增加临时提案
201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集团”)《关于提名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港集团提名陈信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请见附件一。截止2013年4月26日,宁波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547,562,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9%,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胡汉湘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时,会议将听取《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四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五经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以上)临时提出,现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积投票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十四《关于选举胡汉湘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议案十五《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如股东拥有X股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两位,则该股东对议案十四和议案十五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X× 2。
股东可以对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给与其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给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投给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股东给予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全部赞成与反对的表决票之和不可超过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如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如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如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中选的独立董事不足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如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前述规定进行新一轮的独立董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四、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5月9日-10日8:30-11:30, 12:3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805室(邮编:315800)。
2、联系人: 蔡宇霞 电话:0574-27697137
传真:0574-27687001
附件一:《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二:《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
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现提名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4年3月30日止,连选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陈信元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信元,男,1964年8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2月至今,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90年4月至1991年4月,在原联邦德国私立欧洲商学院进修。2000年10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院长。受聘担任杭州商学院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管理科学学报》等期刊编委;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教授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1997年获国家财政部“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1998年获上海市第四届“曙光学者”称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00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二等奖)、入选国家教育部第四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1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2002年获“上海市曙光杰出人才”称号;2003年获国家教育部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中国移动”杯上海市首届“十大青年经济人物”称号;2004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获上海市“杰出会计人才”、“曙光奖”。2006年度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9年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11年获“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标兵提名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3年5月1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四楼会议中心召开的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简要 意见 |
1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
3 |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4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
5 |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7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8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9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10 |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 |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 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2 |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3 |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3年度 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 ||||
14 | 《关于选举胡汉湘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备注二) | ||||
15 | 《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备注二) |
备注:
一、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十四《关于选举胡汉湘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议案十五《关于选举陈信元先生为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各位委托人参照《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第三部分的说明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请在“同意”或“反对”栏内打“√”。否则,请在“同意”和/或“反对”栏填入委托人分别给予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29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份部分生产经营业绩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份,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070万吨,同比增长5.8%;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2.4万标准箱,同比增长0.3%。
本公告所载2013年4月份的业务数据属于快速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