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公开发行中放弃认购的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追究处置的议案》,授权管理层积极妥善处理追究违约方宁波汇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峰投资”)、任颂柳违约责任的相关事宜,违约责任及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募集资金不足情况下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可能增加的财务成本、对公司后续发展的影响以及对方的实际履行能力等因素。管理层可以采取协商、诉讼等多种方式处理前述事宜。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积极与违约方就责任追究及经济赔偿事宜进行磋商,并于2013年5月2日与汇峰投资、任颂柳签订了《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协议书》,现就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各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康强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照法定及认购协议约定之方式实施完毕;康强电子组织或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侵犯汇峰投资、任颂柳合法权益之情形。
二、根据《认购协议》第九条之约定,汇峰投资、任颂柳基于自主商业判断等原因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为构成违约;经平等协商,各方一致同意,汇峰投资、任颂柳以向康强电子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赔偿金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三、各方协商一致,综合汇峰投资、任颂柳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给康强电子带来的募集资金减少、融资成本增加、商业机会减损等原因,违约赔偿金确定为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00元)。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一次性付至康强电子指定账户。汇峰投资、任颂柳对上述支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协议书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就后续款项收到情况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