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重庆润江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润江”)于2008年4月3日签订总价为1,550万元《设备买卖合同》。2013年3月,重庆润江以本公司延期交货及设备故障致使停机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为3,877万元。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以逾期付款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重庆润江支付逾期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43.81万元。本公司与重庆润江买卖合同纠纷案和反诉其支付逾期货款及违约金案,案号均为(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325号。上述案件已于2013年4月15日9时30分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关于本诉讼事项的公告及进展公告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13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案号为(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325号《传票》,上述案号的案件将于2013年5月7日9时30分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诉讼事项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最终审判,无法准确预计诉讼结果。在此,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325号的《传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