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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3-02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6日下午13:30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鉴湖路158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数(位)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61363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6.85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位)4
    出席现场会议的表决权数量(股)2160442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6.83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位)10
    参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量(股)921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2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股数赞成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2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工作报告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3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1608540899.9824000.00485000.02
    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含5%)195940729100.0000.0000.00
     持股1%-5%的股东(含1%)178805001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的股东226417997.8024000.10485002.10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22229791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4120044.7324002.614850052.66
    6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9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10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及《201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11公司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1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2014467999.752000.00507000.25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的议案21608540899.982000.00507000.02

    备注:(1)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对第5项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分区段披露。

    (2)由于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7日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2013-02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建筑”)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233000129,资格有效期3 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精工工业建筑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事项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有利影响。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