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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3-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由2013年5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3年5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13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的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动。

      七、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周思远 闻韬

      3、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4、传真:0571-816010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