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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10号)。该决定指出:2011年年底,公司与镇江晨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恒顺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往来。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年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公司已按照江苏监管局的要求,会同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着手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下一步,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