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8日,本公司所属分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以下简称“天峰制药厂”)收到湖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城投”)拆迁补偿款2,000,000.00元。截至公告日,天峰制药厂共收到湖州城投拆迁补偿款25,000,000.00元。
一、收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峰制药厂与湖州城投、湖州城乡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总金额为27,001,560.00元(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7月6日、7月13日、9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拆迁补偿款23,000,000.00元,均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中1,000,000.00元用于补偿上述房屋2011年度房租损失而转入2011年度营业外收入;2012年,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该厂又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出相应金额支付拆迁区域内住户和承租户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损失补偿3,466,853.31元、弥补固定资产清理净支出6,432,342.22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相关的拆迁工作均已完成,余额16,102,364.47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尚未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尾款4,001,560.00元计入当期其他应收款科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天峰制药厂本次收到的2,000,000.00元为上述拆迁补偿款尾款,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对本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剩余拆迁补偿款尾款2,001,560.00元的到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