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3年5月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进行估值。该调整对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分别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17%、0.08%、0.10%、0.21%、0.23%、0.27%。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8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5月2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发布了《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份额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3年5月6日为信达利A的第2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5月6日,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28689元,据此计算的信达利A的折算比例为1.01928689。折算后,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信达利A相应增加至1.01928689份。折算前,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1,367,817.07份,折算后,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3,130,018.28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达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自2013年5月6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信达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信达利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达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信达利A赎回总份额为43,135,672.61份。
信达利B的份额数为91,240,495.45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达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信达利B的份额余额(即212,894,489.38份,下同)。
对于信达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信达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信达利A的份额小于或等于7/3倍信达利B的份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达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信达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信达利A的份额大于7/3倍信达利B的份额,则在经确认后的信达利A份额不超过7/3倍信达利B的份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2013年5月6日,信达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30,114,300.00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43,135,672.61份。本次信达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信达利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信达利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5月7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信达利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5月8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3年5月7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信达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71,349,141.12份,其中,信达利A总份额为80,108,645.67份,信达利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91,240,495.45份,信达利A与信达利B的份额配比为0.87799442: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信达利A自2013年5月7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信达利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3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乘以1.3进行计算,故:
信达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3×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3×3.00%=3.90%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