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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核钛白重组甫毕即遭占资
    2013-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000万元被违规用于缴纳新控制人股权转让税款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阮奇

      

      “掌舵”中核钛白不到4个月,实际控制人便出现违规占用资金的劣迹。中核钛白今日公告,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目前资金已归还,股票今日复牌。

      5月7日,中核钛白披露,因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当日起停牌。由于中核钛白刚刚完成资产重组,该“重大事项”引发市场猜想。

      不过,该重大事项的真相出人意料。中核钛白今日公告,经核查,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5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已将占用的资金1000万元归还给公司。

      回查资料,今年1月21日,中核钛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金星钛白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李建锋持有公司29.55%的股份、郑志锋持有公司10.90%的股份、陈富强持有公司8.05%的股份、胡建龙持有公司6.07%的股份,其中李建锋、陈富强、胡建龙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43.67%的股份,是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规定,本次重组完成后,李建锋、郑志锋、陈富强、胡建龙因股权转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告称,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确定十分复杂,李建锋等四人在股权过户后,即聘请马鞍山市华瑞税务师事务所对其纳税义务进行进一步核定。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星钛白的相关人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也未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的情况下,同意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从金星钛白账户代扣代缴李建锋等4位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

      截至5月6日,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余额共计1000万元。5月7日,李建锋、郑志锋、陈富强、胡建龙已将金星钛白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项1000万元归还给金星钛白。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余额为零。

      值得注意的是,从公告所述内容看,金星钛白划转1000万元系公司相关人员失职造成。但从常理推测,相关人员转账应当是事先接受了中核钛白高管的指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难以完全撇清关系。此外,公司突然披露该违规事项,很可能是由于中介机构或监管层的监督和介入。

      在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到4个月,即出现上述违规占资事项,可见公司内控制度仍存较大缺陷。

      事实上,作为资本市场一大顽疾,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向来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不久前,证监会在媒体通气会上通报了宏磊股份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案例。据查,宏磊股份关联方宏磊集团通过其子公司直接转移上市公司应收票据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4.74亿元。5月2日,宏磊股份受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且公司有可能因此被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