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2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6,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70 | 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01*****292 | 吴捷 |
3 | 01*****864 | 王本善 |
4 | 01*****362 | 俞浩铭 |
5 | 01*****614 | 郑和军 |
6 | 00*****735 | 余兴焕 |
7 | 01*****703 | 俞海云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1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变动前 股份数量 | 比例 | 本次转增 股本 | 变动后 股份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9,018 | 62.63% | 4,509 | 13,527 | 62.63% |
其中: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7,236 | 50.25% | 3,618 | 10,854 | 50.25%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1,296 | 9.00% | 648 | 1,944 | 9.00% |
高管锁定股 | 486 | 3.38% | 243 | 729 | 3.38%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5,382 | 37.38% | 2,691 | 8,073 | 37.38% |
三、总股本 | 14,400 | 100% | 7,200 | 21,6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6,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李燕、陈甜甜
咨询电话:0575—86299888
传真电话:0575—8629917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