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新双盈A份额首次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基金
之新双盈A份额首次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3年5月9日合同生效。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双盈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即为2013年5月9日)或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新双盈A第一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1.4%。
鉴于2013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新双盈A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40%(=3.00%+1.4%)。
风险提示:
新双盈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021-51085168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0日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3年5月10日
1 公告信息
基金名称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09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5月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A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092 | 000093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3]239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B份额自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5月2日止;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A份额自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6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5月8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10,120 | |||
份额级别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A |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B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3,722,087,200.91 | 2,606,677,702.66 | 1,115,409,498.2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125,025.94 | 43,486.02 | 81,539.92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3,722,087,200.91 | 2,606,677,702.66 | 1,115,409,498.2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25,025.94 | 43,486.02 | 81,539.92 | |
合计 | 3,722,212,226.85 | 2,606,721,188.68 | 1,115,491,038.17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 | 0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无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1,179,354.13 | 582,811.66 | 596,542.47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3% | 0.02% | 0.05%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5月9日 |
注: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基金经理均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