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3-01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9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5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049,778.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890,556.33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256,840,777.59元。本公司2012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是本公司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关联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2,000股。同意的股数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编号:临2013-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罗丽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减持所持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万股股票的议案》;
同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大宗交易转让)减持所持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不超过1,000万股股票。具体减持的数量、时间及价格将根据本公司主导产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及华映科技股票走势决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全权、适时处置授权额度内的华映科技股票;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上述减持股票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59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此外,股东大会听取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唐亚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