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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3-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3-017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13年5月9日,《证券日报》发表了《广东药监局披露不合格药品名单,西南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上黑榜》的文章。公司现就该报道澄清说明如下:

      一、报道情况

      文章称:5月6日,广东省发布了2012年第四季度药品质量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列为不合格产品。据了解,该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为此,记者致电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公司生产的标准不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的标准。

      二、澄清说明如下

      1、2012年10月17日,我公司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转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不合格药品核实的函》(编号:2012267)及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编号:CH20123755),我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111217批[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并对我公司进行了核查。检查人员和我公司质量保证部共同查阅了该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确认该批产品生产过程正常,产品出厂时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检验,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2、我司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2012年10月17日,公司按照国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向客户发出《关于收回“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通知》,对该批药品全部进行收回封存处理。

      3、涉及该批次问题药品共5,956盒,金额为14,779.10元,占公司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001%,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极小,公司其他产品均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本着维护消费者利益,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公司主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在收到《关于对不合格药品核实的函》当日,即2012年10月17日立即主动向客户发出《关于收回“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通知》,对该批药品全部进行收回封存处理。

      2、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有关物质项为《中国药典》2010版新增检测项目,原《中国药典》2005版该品种没有“有关物质”检测项。我司分析该批产品有关物质不合格的原因为: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生产过程中惰性气体压力波动可能导致个别安瓿内充气量不足,导致在贮存期内有关物质增加。

      3、采取措施:针对该产品特性,我司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生产中,加大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