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3年05月13日至2013年06月07日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4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3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12个封闭期和11个受限开放期。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15%(含)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5、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3年05月13日至2013年06月07日通过场内方式和场外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场外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周六、周日电子直销和部分代销机构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场内发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投资人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账户。
(1)已持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以在场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将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场外销售机构申请新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上海中登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上海中登公司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应使用上海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上海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指定代销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8、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9、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本基金在场外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最低认购标准。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 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确认,则不可以撤销。
11、销售机构(指场内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上海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到上海银行网点咨询有关本次募集的有关事宜。
14、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上海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认购事宜。对认购金额较大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但本基金可以投资可转债以及可能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同时可能因投资可转债及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股票,造成本基金净值波动率加大的风险。
(2)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12个封闭期和11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的封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本基金每个受限开放期,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15%(含)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5%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因此,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全额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本基金自由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5)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基金合同终止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风险。
(6)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该类债券的信用风险一般情况下高于其他公募债券,其流动性一般情况下弱于其他公募债券。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简称:浦银添A 代码:519123
简称:浦银添C 代码:519124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3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12个封闭期和11个受限开放期。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六)发售对象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