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3-031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毛剑宏召集。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的各项议案。
有关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决议:同意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非关联股东征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有关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3-032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2、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3、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第(一)至(六)项议案,须经全体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通知中的“非关联股东”指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源”)以外的全体股东。为保护B股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给B股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的机会,本次股东大会为流通股股东设定了单独投票的机制,即本次会议第(一)至(六)项议案的表决事宜除满足前述要求外,还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流通B股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本通知中的“B股非关联股东”均指除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流通股股东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5月3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至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投票等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征集投票权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同一股份对本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均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以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良渚君澜度假酒店(杭州余杭区良渚文化村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能电力、香港兴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分别逐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1、合并方式
2、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3、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4、换股发行的对象
5、换股价格
6、发行价格
7、换股比例
8、现金选择权
9、换股实施日
10、换股方法
11、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12、浙能电力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13、浙能电力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
14、零碎股处理方法
15、权利受限的公司股份的处理
16、募集资金用途
17、滚存利润安排
18、债权人保护
19、有关资产、负债、业务等的承继与承接
20、员工安置
21、过渡期安排
22、锁定期安排
23、配股
24、与差异化红利税有关的持股时间
25、本次合并决议的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能电力、香港兴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三)审议《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能电力、香港兴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四)审议《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能电力、香港兴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能电力、香港兴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能电力、香港兴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和香港兴源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下同)和B股非关联股东(系指除浙能电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浙电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兴源以外的B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七)审议《关于聘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会议第(一)至(六)项议案,公司将分别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并且,本次会议第(一)至(六)项议案须分别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和B股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以上第(一)至(六)项议案互为条件,完整而不可分割,任何一项议案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在该议案(或其子议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之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不予以实施。
三、出席对象
(一)在 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包括:(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以及,(2)虽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公司股东,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权益拥有人(此处特指通过委托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作为名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或自然人。以下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公司股份的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称为“名义股东”,将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拥有人称为“实际权益拥有人”)。同一股份涉及名义股东和实际权益拥有人同时出席的,以实际权益拥有人为出席对象,并以实际权益拥有人的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2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5月17日)。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其中名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的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机构股东参加现场会议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依其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依股东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或附件2)。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或公证认证。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提交。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个人股东参加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或公证认证。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提交。
3、实际权益拥有人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提供下述文件:
(1)名义股东出具的证明该实际权益拥有人实际持有公司股份及持有股份数额的确认函(须加盖委名义股东印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函格式见附件4;
(2)实际权益拥有人身份证明文件
1) 实际权益拥有人为自然人的,请提供与名义股东出具文件所列实际权益拥有人身份证明相符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实际权益拥有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
2) 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的,请提供与名义股东出具文件所列实际权益拥有人身份证明相符的现行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或证明其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实际权益拥有人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 实际权益拥有人签署的关于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5(如实际权益拥有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实际权益拥有人亲自签署,如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通过公证或公证认证;如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的,加盖机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的授权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如需)
1)实际权益拥有人为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实际权益拥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但无需填写股东账户号)、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或公证认证。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提交。
2)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依实际权益拥有人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但无需填写股东账户号)、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或公证认证。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提交。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30日12:30--14:30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八层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86-571-85774566
传真:86-571-85774321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附件1:适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直接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东(名义股东除外)以及非登记在册的实际权益拥有人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 | |||
1.01 | 合并方式 | |||
1.02 | 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 |||
1.03 | 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1.04 | 换股发行的对象 | |||
1.05 | 换股价格 | |||
1.06 | 发行价格 | |||
1.07 | 换股比例 | |||
1.08 | 现金选择权 | |||
1.09 | 换股实施日 | |||
1.10 | 换股方法 | |||
1.11 | 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 |||
1.12 | 浙能电力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 |||
1.13 | 浙能电力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 | |||
1.14 | 零碎股处理方法 | |||
1.15 | 权利受限的公司股份的处理 | |||
1.16 | 募集资金用途 | |||
1.17 | 滚存利润安排 | |||
1.18 | 债权人保护 | |||
1.19 | 有关资产、负债、业务等的承继与承接 | |||
1.20 | 员工安置 | |||
1.21 | 过渡期安排 | |||
1.22 | 锁定期安排 | |||
1.23 | 配股 | |||
1.24 | 与差异化红利税有关的持股时间 | |||
1.25 | 本次合并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
4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上述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项并打“√”,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请填写全名或全称](盖章或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适用机构):
受托人:[请填写全名](签名):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适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机构出席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登记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1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 | |||
1.01 | 合并方式 | |||
1.02 | 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 |||
1.03 | 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1.04 | 换股发行的对象 | |||
1.05 | 换股价格 | |||
1.06 | 发行价格 | |||
1.07 | 换股比例 | |||
1.08 | 现金选择权 | |||
1.09 | 换股实施日 | |||
1.10 | 换股方法 | |||
1.11 | 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 |||
1.12 | 浙能电力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 |||
1.13 | 浙能电力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 | |||
1.14 | 零碎股处理方法 | |||
1.15 | 权利受限的公司股份的处理 | |||
1.16 | 募集资金用途 | |||
1.17 | 滚存利润安排 | |||
1.18 | 债权人保护 | |||
1.19 | 有关资产、负债、业务等的承继与承接 | |||
1.20 | 员工安置 | |||
1.21 | 过渡期安排 | |||
1.22 | 锁定期安排 | |||
1.23 | 配股 | |||
1.24 | 与差异化红利税有关的持股时间 | |||
1.25 | 本次合并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
4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上述委托书中“同意股数”、“反对股数”或“弃权股数”栏项下填入具体的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份数量;每一项决议案下的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及弃权股数的加总数量应等于委托人的委托股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请填写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请填写姓名](签名):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3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1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1之下共有1.01-1.25共25个提案,1.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1.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938949 | 东电投票 | 31 | B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7号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938949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投票代码 | 委托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 | 938949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
1.01 | 合并方式 | 938949 | 1.01 | 1股 | 2股 | 3股 | ||
1.02 | 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 938949 | 1.02 | 1股 | 2股 | 3股 | ||
1.03 | 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938949 | 1.03 | 1股 | 2股 | 3股 | ||
1.04 | 换股发行的对象 | 938949 | 1.04 | 1股 | 2股 | 3股 | ||
1.05 | 换股价格 | 938949 | 1.05 | 1股 | 2股 | 3股 | ||
1.06 | 发行价格 | 938949 | 1.06 | 1股 | 2股 | 3股 | ||
1.07 | 换股比例 | 938949 | 1.07 | 1股 | 2股 | 3股 | ||
1.08 | 现金选择权 | 938949 | 1.08 | 1股 | 2股 | 3股 | ||
1.09 | 换股实施日 | 938949 | 1.09 | 1股 | 2股 | 3股 | ||
1.10 | 换股方法 | 938949 | 1.10 | 1股 | 2股 | 3股 | ||
1.11 | 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 938949 | 1.11 | 1股 | 2股 | 3股 | ||
1.12 | 浙能电力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 938949 | 1.12 | 1股 | 2股 | 3股 | ||
1.13 | 浙能电力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 | 938949 | 1.13 | 1股 | 2股 | 3股 | ||
1.14 | 零碎股处理方法 | 938949 | 1.14 | 1股 | 2股 | 3股 | ||
1.15 | 权利受限的公司股份的处理 | 938949 | 1.15 | 1股 | 2股 | 3股 | ||
1.16 | 募集资金用途 | 938949 | 1.16 | 1股 | 2股 | 3股 | ||
1.17 | 滚存利润安排 | 938949 | 1.17 | 1股 | 2股 | 3股 | ||
1.18 | 债权人保护 | 938949 | 1.18 | 1股 | 2股 | 3股 | ||
1.19 | 有关资产、负债、业务等的承继与承接 | 938949 | 1.19 | 1股 | 2股 | 3股 | ||
1.20 | 员工安置 | 938949 | 1.20 | 1股 | 2股 | 3股 | ||
1.21 | 过渡期安排 | 938949 | 1.21 | 1股 | 2股 | 3股 | ||
1.22 | 锁定期安排 | 938949 | 1.22 | 1股 | 2股 | 3股 | ||
1.23 | 配股 | 938949 | 1.23 | 1股 | 2股 | 3股 | ||
1.24 | 与差异化红利税有关的持股时间 | 938949 | 1.24 | 1股 | 2股 | 3股 | ||
1.25 | 本次合并决议的有效期 | 938949 | 1.25 | 1股 | 2股 | 3股 | ||
2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38949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
3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938949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
4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938949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
5 | 关于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938949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938949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
7 | 关于聘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938949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三)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公司B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938949 | 买入 | 99.00 | 1股 |
(二)如某B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组《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938949 | 买入 | 1.00 | 1股 |
(三)如某B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组《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938949 | 买入 | 1.00 | 2股 |
(四)如某B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组《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938949 | 买入 | 1.00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4:名义股东出具的确认函
[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关于[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系东电B股份的实际权益拥有人及相关事项的确认函
致: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系本机构的客户,委托本机构持有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以下简称“东电B”,股票代码:900949)。为前述目的,本机构作为东电B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的股票账户卡/股权账户确认书编号为[ ]。为便于[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行使其股东权利,本机构特作出如下确认:
[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系东电B的实际股东之一,通过本机构持有东电B股份,系实际权益拥有人。
截至2013年5月17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东电B股票[ ]股。东电B将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将以实际股份持有人的身份以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方式(包括征集投票权情况下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之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以自己的意愿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特此确认!
[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3年___月___日
附件5:实际权益拥有人出具的确认函
确认函
致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B”)股份的实际权益拥有人,本人/本单位委托[请填入代持的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的名称]持有东电B股票。为参与东电B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之目的,本人/本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2013年5月17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本人/本单位通过[请填入代持的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的名称]实际持有东电B股票[ ]股。
2、本人/本单位将以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方式(包括征集投票权情况下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方式)参与东电B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以自己的意愿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3、本人/本单位就出席本次会议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重大隐瞒;有关资料和文件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真实,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4、本人/本单位系东电B股票的实际持有人,合法持有东电B股票。
5、本人/本单位持有的东电B股票不存在权属纠纷。
特此确认!
确认人:[请填入全名或全称](签名和/或盖章):
日期:2013年__月___日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3-033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度,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议案向公司除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源”)以外的所有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有关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就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征集对象为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除浙能电力、香港兴源以外的所有股东,包括:(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以及,(2)虽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公司股东,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权益拥有人(此处特指通过委托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作为名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或自然人。以下将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公司股份的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称为“名义股东”,将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拥有人称为“实际权益拥有人”)。同一股份涉及名义股东和实际权益拥有人同时提交投票代理委托书的,认定实际权益拥有人为征集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2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5月17日)。
二、征集时间
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日9:30-11:30和14:00至16:00。
三、征集事项
就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所有议案向征集对象征集投票权,议案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五、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妥投票代理委托书
投票代理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一或附件二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本人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及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公司股东按照不同身份,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一)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内股东(即开户时,股东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证明其为境内自然人、法人,包括境内自然人股东和境内法人股东)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内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投票代理委托书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的授权书。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内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如自然人股东使用身份证开户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自然人股东使用护照开户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与开户时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则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该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性文件,该等证明性文件中应明确载明该股东当前的身份信息与开户时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相关内容);
(2)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复印件;
(3)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外股东(即开户时,股东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证明其为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境外自然人股东和境外机构股东)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外机构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或证明机构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应当依股东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作出);
(3)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印章并由授权代表亲笔签署);
(4)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复印件。
机构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授权代表逐页签署并加盖股东单位印章。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系由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认证的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的授权书。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外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一致);
(2)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复印件;
(3)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自然人股东逐页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认证。
(三)实际权益拥有人需提供下述文件
1、名义股东的现行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名义股东印章);
2、名义股东出具的证明该实际权益拥有人实际持有公司股份及持有股份数额的确认函(须加盖名义股东印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三;
3、名义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股票账户确认书复印件(须加盖名义股东印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4、实际权益拥有人身份证明文件
(1)实际权益拥有人为自然人的,请提供与名义股东出具文件所列身份证明相符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实际权益拥有人应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名);
(2)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的,请提供以下文件:
1)与名义股东出具文件所列身份证明相符的现行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或证明机构实际权益拥有人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实际权益拥有人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应当依股东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作出。该复印件须加盖实际权益拥有人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5、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如实际权益拥有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实际权益拥有人亲自签署,如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通过公证或公证认证;如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的,加盖实际权益拥有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的授权书);
6、实际权益拥有人签署的关于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四(如实际权益拥有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实际权益拥有人亲自签署,如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通过公证或公证认证;如实际权益拥有人为机构的,加盖机构实际权益拥有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或公证认证的授权代表授权他人签署投票代理委托书的授权书)。
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13年5月28日16: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八层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86-571-85774566
传真:86-571-85774321
为帮助股东确认其提供的前述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股东可以向公司传真机发送传真,将前述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但以传真方式发送前述文件不视为股东委托董事会代理其行使投票权的行为。同时,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未对股东传真资料进行回复,也不视为股东的投票代理委托必然有效。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公司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代理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股东的投票代理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一)股东提交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3年5月28日16: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二)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上述“征集程序”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并均由股东签字和/或盖章;
(三)投票代理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视同委托征集人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委托投票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征集投票代理委托,则已做出的投票代理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股东应在提交的投票代理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其中一项,选择超过一项的,则征集人按投弃权票计算。股东未在投票代理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每项议案的投票指示的,征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投票代理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附件一: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适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直接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东(名义股东除外)及非登记在册的实际权益拥有人}
投票代理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作为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并且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授权。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在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3年5月28日16:00)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董事会后,如本股东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投票代理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本次会议,并按本股东的以下投票指示代为投票。如本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表决。
本股东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附注1):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 | |||
1.01 | 合并方式 | |||
1.02 | 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 |||
1.03 | 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1.04 | 换股发行的对象 | |||
1.05 | 换股价格 | |||
1.06 | 发行价格 | |||
1.07 | 换股比例 | |||
1.08 | 现金选择权 | |||
1.09 | 换股实施日 | |||
1.10 | 换股方法 | |||
1.11 | 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 |||
1.12 | 浙能电力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 |||
1.13 | 浙能电力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 | |||
1.14 | 零碎股处理方法 | |||
1.15 | 权利受限的公司股份的处理 | |||
1.16 | 募集资金用途 | |||
1.17 | 滚存利润安排 | |||
1.18 | 债权人保护 | |||
1.19 | 有关资产、负债、业务等的承继与承接 | |||
1.20 | 员工安置 | |||
1.21 | 过渡期安排 | |||
1.22 | 锁定期安排 | |||
1.23 | 配股 | |||
1.24 | 与差异化红利税有关的持股时间 | |||
1.25 | 本次合并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
4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1、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附注2):
2、委托人股东帐号(附注3):
3、委托人委托股数(附注4):[ ]股
4、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3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
附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如股东为法人或机构的,则填写法人或机构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码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附注3:实际权益拥有人无需填写股东账号。
附注4:请填上股东拟代理委托的股份数量。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视为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如所填写的股数大于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则该股东的持股数以其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数为准。对于实际权益拥有人,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实际权益拥有人通过受托持股机构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并且该股份数量应获得受托持股机构的书面确认;如在上述委托书中填写的委托股数与受托持股机构最终出具的确认函或类似文件中所列明的关于实际权益拥有人的实际持股数额有差异的,则以受托持股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2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5月17日)。
附件二: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适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
投票代理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作为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并且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授权。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在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3年5月28日16:00)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董事会后,如本股东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投票代理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本次会议,并按本股东的以下投票指示代为投票。如本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表决。
本股东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附注1):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1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 | |||
1.01 | 合并方式 | |||
1.02 | 合并生效日和合并完成日 | |||
1.03 | 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1.04 | 换股发行的对象 | |||
1.05 | 换股价格 | |||
1.06 | 发行价格 | |||
1.07 | 换股比例 | |||
1.08 | 现金选择权 | |||
1.09 | 换股实施日 | |||
1.10 | 换股方法 | |||
1.11 | 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 |||
1.12 | 浙能电力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 |||
1.13 | 浙能电力异议股东退出请求权 | |||
1.14 | 零碎股处理方法 | |||
1.15 | 权利受限的公司股份的处理 | |||
1.16 | 募集资金用途 | |||
1.17 | 滚存利润安排 | |||
1.18 | 债权人保护 | |||
1.19 | 有关资产、负债、业务等的承继与承接 | |||
1.20 | 员工安置 | |||
1.21 | 过渡期安排 | |||
1.22 | 锁定期安排 | |||
1.23 | 配股 | |||
1.24 | 与差异化红利税有关的持股时间 | |||
1.25 | 本次合并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
4 | 关于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1、委托人全称及登记证号(附注2):
2、委托人股东帐号:
3、委托人委托股数:[ ]股
4、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3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注1:委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上述委托书中的“同意股数”、“反对股数”或“弃权股数”栏项下填入具体的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份数量;每一项决议案下的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及弃权股数的加总数量应等于委托人的委托股数。
附注2:请填上委托人的商业登记证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附件三:名义股东出具的确认函
[证券公司或其他证券机构的名称]
关于[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系东电B股份的实际权益拥有人及相关事项的确认函
致: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系本机构的客户,委托本机构持有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以下简称“东电B”,股票代码:900949)。为前述目的,本机构作为东电B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的股票账户卡/股权账户确认书编号为[ ]。为便于[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行使其股东权利,本机构特作出如下确认:
[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系东电B的实际股东之一,通过本机构持有东电B股份,系实际权益拥有人。
截止2013年5月17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东电B股票[ ]股。东电B将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权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将以实际股份持有人的身份以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方式(包括征集投票权情况下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之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以自己的意愿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特此确认!
[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3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实际权益拥有人出具的确认函
确认函
致: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B”)股份的实际权益拥有人。本人/本单位委托[请填入代持的境外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的名称]持有东电B股票(股票代码:900949)。为参与东电B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之目的,本人/本单位特作出如下确认:
1、截至2013年5月17日(本次股东大会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本人/本单位通过[请填入代持证券公司或境外其他机构的名称]实际持有东电B股票[ ]股。
2、本人/本单位将以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方式(包括征集投票权情况下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方式)参与东电B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以自己的意愿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3、本人/本单位就本次委托东电B董事会行使投票权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重大隐瞒;有关资料和文件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真实,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4、本人/本单位系东电B股票的实际持有人,合法持有东电B股票。
5、本人/本单位持有的东电B股票不存在权属纠纷。
特此确认!
确认人:[请填入全名或全称](签名和/或盖章)
日期:2013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