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年5月1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5月3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3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3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40万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3,502,600.0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根据募投项目个数,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两家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做到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拟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现本公司拟利用富余产能为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三泵”)提供产品铸件,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在2,000万元以内。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王其文先生、朱少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3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7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5月3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言东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24,464,68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需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之收益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8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24,464,68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1.78元/股,发行数量为2,9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6,3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829,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3,502,60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总投资(万元) |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万元) |
1 | 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 | 56,900.00 | 17,170.26 |
2 | 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 | 15,180.00 | 15,180.00 |
合计 | 72,080.00 | 32,350.26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3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的投资情况以及投资进度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已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 | 569,000,000.00 | 104,422,747.13 | 104,422,747.13 |
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 | 151,800,000.00 | 20,041,940.00 | 20,041,940.00 |
合计 | 720,800,000.00 | 124,464,687.13 | 124,464,687.13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13)汇所综字第7-017号《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相关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24,464,68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24,464,68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本次置换预先投入数额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审核,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24,464,68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认为:隆基机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隆基机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事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3)汇所综字第7-017号《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1.78元/股,发行数量为2,9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6,3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829,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3,502,60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二、未来的资金支付计划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支付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502,600.00元,根据《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到2014 年5 月12 日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支付进度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计划投资总额 | 截止2013年4月25日的投资金额 | 2013年4月25日—2014年4月25日的计划投入金额 | 2014年4月25日之前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 | 569,000,000.00 | 104,422,747.13 | 39,900,000.00 | 30,201,393.50 |
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 | 151,800,000.00 | 20,041,940.00 | 20,000,000.00 | 111,758,060 |
合计 | 720,800,000.00 | 124,464,687.13 | 59,900,000.00 | 141,959,453.5 |
(二)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支付计划,2013年4月25日—2014年4月25日,公司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41,959,453.50元人民币,现拟使用其中的3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180万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隆基机械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此次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需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之收益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隆基机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2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核准,向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6,3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829,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3,502,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均简称“相关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A”),账户号为 3780 4010 0100 0057 30,专户余额为17,453.2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B”),账户号为 2351 1865 4535,专户余额为15,18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相关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民生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相关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民生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任滨、张荣石可以随时到相关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相关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相关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相关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相关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相关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相关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同时按三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相关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民生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相关银行、民生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民生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3-02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13年,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利用富余产能为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三泵”)提供产品铸件,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在2,000万元以内。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王其文先生、朱少华先生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现本公司拟利用富余产能为隆基三泵提供产品铸件,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在2,000万元以内。
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王其文先生、朱少华先生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3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隆基三泵提供产品铸件,关联交易总额在2,000万元以内。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 称: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外向型经济开发区隆基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乔敏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三泵(气泵、水泵、机油泵)及其包装(塑料包装、木具包装、纸盒包装)产品。
2012年度隆基三泵实际经营活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 | 5,000,000 | 253,488,574.53 | 76,420,905.21 | 122,575,819.84 | 2,367,889.26 |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因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1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不存在资金占用的状况。而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隆基三泵75%的股权,为隆基三泵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隆基三泵主要生产、销售汽车三泵(气泵、水泵、机油泵)及其包装(塑料包装、木具包装、纸盒包装)产品,其产品技术主要来自于自主研发,拥有多项专利,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以市场销售价格为依据确定,如果没有市场销售价格的,则按照双方协议价。
付款安排:货物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90天内结清货款。
结算方式:按照公司统一销售结算方式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隆基三泵签署《2013年铸件产品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公司富余产能,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盈利能力。实现资源合理利用,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不构成任何损害。
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的关联销售行为、销售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以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13年5 月10日,隆基机械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民生证券对隆基机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保荐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