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东5家(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60,604,05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2,687,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295,611.80元。
6、关于2012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60,604,0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任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为董事会公告通知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