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航运 公告编号:2013-018
债券代码:126010 债券简称:08中远债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3年4月1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数893,47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8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伟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二)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四)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五)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六)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七)审议通过聘任中远航运201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八)审议通过中远航运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题表决时关联股东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赞成股39,381,480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16%;反对股147,580股,反对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3%;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通过。
(九)审议通过中远航运与中远集团及下属公司签订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本议题表决时关联股东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赞成股39,529,060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通过。
(十)审议通过选举林红华女士为中远航运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股893,326,63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3%;反对股147,580股,反对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选举李西贝先生为中远航运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中远航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股893,326,63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3%;反对股147,580股,反对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中远航运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赞成股893,326,63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3%;反对股147,580股,反对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修订中远航运《公司章程》草案。
赞成股893,474,21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股0股;弃权股2,000股, 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磐律师和容融律师到达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