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3-02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9:3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大学堂四号厅(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东辉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133,495,524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的66.748%,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第6项、第9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批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2、审议并批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3、审议并批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4、审议并批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5、审议并批准《2013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6、审议并批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利润分配相关的后续事宜。
7、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8、审议并批准《关于2013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9、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95,5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大会作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未对报告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宏久律师及白拂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