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证券代码:600791 编号:临2013--007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7,013,64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71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5,303,85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7 |
(三)表决方式及会议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京付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宋常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独立董事2012年度工作报告 | 207,013,645 | 97.50 | 4,810,458 | 2.27 | 493,400 | 0.23 | 是 |
2 | 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207,013,645 | 97.50 | 4,810,458 | 2.27 | 493,400 | 0.23 | 是 |
3 | 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207,013,645 | 97.50 | 4,810,458 | 2.27 | 493,400 | 0.23 | 是 |
4 | 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 207,013,645 | 97.50 | 4,810,458 | 2.27 | 493,400 | 0.23 | 是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 207,013,645 | 97.50 | 5,297,058 | 2.49 | 6,800 | 0.01 | 是 |
6 | 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7,013,645 | 97.50 | 4,810,458 | 2.27 | 493,400 | 0.23 | 是 |
上述各项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均指相应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上述议案5采用了分段表决的方式,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 比例 |
持股1%以下 | 2,030,000 | 27.68 | 5,297,058 | 72.23 | 6,800 | 0.09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2,030,000 | 30.41 | 4,645,299 | 69.59 | 0 | 0.0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0 | 0.00 | 651,759 | 98.97 | 6,800 | 1.03 |
持股1%-5%(含1%)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5%以上(含5%) | 204,983,645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大成律师事务所陈阳、赵伟昌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京能置业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3-008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十二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宋常先生授权独立董事陈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于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于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总法律顾问,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2日止。
于进先生 现年44岁 硕士研究生 律师
现任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综合部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进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且实绩良好,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本次任免事项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