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4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24),以及201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增设网络投票暨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一品天下大街180号成都瀚都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85,919,500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计33名,代表股份86,739,0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名,代表股份73,7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3名,代表股份13,019,0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由于股东陈延明、贾勇、夏予柱、罗安作为激励对象需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股份6,530,000股不计入议案九表决权总数;实际参与议案九表决的股东共计2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209,0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4%;参与其余十项议案表决的股东共计3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6,739,0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其中第10和11项议案分别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陈宏、周友苏、马永强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6,739,03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5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最高额度以内且单笔不超过2亿元的融资事项,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代表公司签署各种相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0,16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因拟实施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注册资本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6,695,831股赞成,0股反对,43,2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