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3-028
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陈希先生
由于董事长陈南先生和副董事长贾岭达女士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希先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量127,0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两名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各龙凤实体”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全食品华南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注销广州全瑞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庞德红女士为公司监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庞德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庞德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玉女士和李涵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3年6月21日起计算。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方式选举陈泽民先生、贾岭达女士、陈南先生、陈希先生、张雷先生、戚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道庆先生、汪学德先生、杜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13年6月21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泽民先生为公司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贾岭达女士为公司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3、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南先生为公司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4、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希先生为公司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5、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雷先生为公司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6、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戚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7、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道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8、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学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9、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海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27,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以上9名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施伟钢律师、冯海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三全食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