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新规破解两融账户隐性持股
    上市公司股东榜置于X光下
  • 基金专户疑成资金“马甲”
    频繁举牌暗存信披隐忧
  • 定案前已作打算
    中磊所多地团队另投新主
  • 中磊所丢资格
    累及一批IPO项目 审核尺度恐严上加严
  •  
    2013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A1版:公 司 上一版  下一版
     
     
     
       | A1版:公 司
    新规破解两融账户隐性持股
    上市公司股东榜置于X光下
    基金专户疑成资金“马甲”
    频繁举牌暗存信披隐忧
    定案前已作打算
    中磊所多地团队另投新主
    中磊所丢资格
    累及一批IPO项目 审核尺度恐严上加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规破解两融账户隐性持股
    上市公司股东榜置于X光下
    2013-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徐锐 ○编辑 孙放

      

      15日,上交所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反馈工作行将截止。对此,多位券商专业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若上述规定顺利实施,一些上市公司股东榜中所谓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将不再笼统披露持股数,而是需要披露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实际持股明细。一些投资者借助此类账户实施的“隐身术”将彻底失灵。

      上市公司时常蒙在鼓里

      作为一项创新交易工具,融资融券在满足多样化交易需求的基础上,也被一些投资大户顺势挖掘出了“新功能”,如借助信用证券账户自主“调控”自己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显示的持股规模,甚至直接“隐身”。

      其最新案例当属孟凯大举增持三特索道。自今年2月起,湘鄂情实际控制人孟凯高调买入三特索道,并直言有意通过增持成为第一大股东,随后则在2月28日、4月3日两度举牌。不过,三特索道披露的2013年一季报却显示,前期大笔吸筹的孟凯(包括其下属公司)并未出现在十大股东序列,取而代之的则是“广发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第二大股东、持股11.39%)。这意味着,已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孟凯,在二级市场增持的同时也将相关持股转入了券商信用交易担保账户。对于这一变化,三特索道方面也是在4月中旬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股权登记时方才知晓。试想,若非孟凯前期大量买股触发信息披露条件,而是精准控制增持比例(如低于5%)再由券商客户信用账户持有,那么外界仅凭借公开信息便无从判断幕后买入方“真身”。

      “在我们接触的客户中,的确有个别投资大户不希望自己出现在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上,进而选择通过融资融券渠道达到‘隐身’目的。”某大型券商相关人士对此称。据其介绍,相关投资者操作方式十分简单,即将相关持股作为担保物从普通证券账户转入信用证券账户即可,甚至不需要发生后续的融资融券交易。

      存在多重信息披露问题

      而上市公司最新一季报显示,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已大量出现在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之中,包括大连控股在内,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含有五个以上客户信用账户的公司便有40家。而相较于单纯充当担保物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外界更为关注的是,其背后是否也有股东借助此法达到“隐身”的目的,甚至通过多个账户买股来实现“隐性举牌”。

      除此之外,投资者将持股转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还会给外界造成“错觉”,进而做出错误判断。比如,一投资者原持有某公司股票1000万股,后又增持了500万股,但在财报统计时点前,其又将1000万股持股转至信用账户,那么在不合并计算股权的背景下,相关公司财报对应股东名单显示出的是该股东减持了500万股,而实际上则是增持500万股,即有1000万股显示是由券商客户信用账户持有,而普通投资者仅通过财报无法判断察觉。

      监管新规“封杀”隐性持股

      不过,上述操作手法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上交所本月初出台的《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征求意见稿)》(“第十一号备忘录”)则颇具针对性的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的“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披露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股东的相关事项,包括相关股东名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及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的情况等。

      “事实上,交易所此前便已要求券商对投资者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要合并计算,并监督客户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与券商相比,普通投资者则很难知晓融资融券股东的实际持股情况。”上述券商人士指出,随着上述新规的实施,一些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账户隐藏身份、股权的操作将难以为继。反映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相关公司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则更加趋于真实、准确、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