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3-012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此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共持有代表公司95,961,212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87%(其中B股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2,461,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永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年审会计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2、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3、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4、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5、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6、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3,864,486.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193,795.57元,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09,329,308.58元。由于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7、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2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并支付该所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4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不超过3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不超过13.5万元(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8、 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5,961,212股(其中B股2,46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韩春燕、吴颖律师见证,并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