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0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良文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15:00至2013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新建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623,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2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6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22,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20,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就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履行独董职务方面作了报告。《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于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许国涛律师、李赫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