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3-02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刊登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236,56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2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3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六)项《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本次会议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4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科华恒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2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13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庆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黄庆丰先生的简历详见董事会决议后的附件。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业楼第三层东单元”,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马垄路457号”。同时,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业楼第三层东单元 邮政编码:361006 | 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马垄路457号 邮政编码:361006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2013年5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6月3日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5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黄庆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福建龙海人,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漳州科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工厂副厂长兼技术部经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兼华北区总经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兼金融事业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国内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国内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庆丰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6000股(其中,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除上述情况黄庆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科华恒盛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2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3年6月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
(三)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3年5月16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399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王晶晶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