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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3-00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8,477,1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1.63%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因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李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

    (股)

    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弃权票数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18,477,116100%00
    2关于公司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18,477,116100%00
    3关于公司二○一二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18,477,116100%00
    4关于公司二○一二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18,477,116100%00
    5关于公司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18,477,116100%00
    6关于公司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18,477,116100%00
    7关于公司二○一三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318,477,116100%00
    8关于公司二○一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70,000100%00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18,477,116100%00
    备注:议案八《关于公司二○一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李安民、范青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代表公司股份317,907,11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国和邓晴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3—008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三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一三年五月九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李安民因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李猛先生表决并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山西汾西中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分批逐次完成出资,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能源出资2,9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汾西中泰的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20,500万元,安泰能源持有其29%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汾西中泰的实际情况处理相关分批逐次出资事宜。

    内容详见《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3—00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

    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山西汾西中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本次投资2,900万元,累计投资5,945万元,占投资公司股本总额的29%

    一、投资概述

    2006年12月,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全省煤炭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的政策及文件精神,解决公司炼焦用煤来源问题,公司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矿业”)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山西汾西中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中泰”)。2007年9月14日,汾西中泰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80万元,持有汾西中泰49%的股权(内容详见2006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2009年12月,汾西中泰进行了增资扩股,同时引进了第三方投资者“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阳钢铁”),注册资本增加为5,50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615万元参与了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累计出资额为1,595万元,占汾西中泰股本总额的29%(内容详见2009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2011年2月,汾西中泰再次增加注册资本金至10,50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1,450万元参与了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累计出资额为3,045万元,占汾西中泰股本总额的29%(内容详见2011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2011年5月,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对各参股煤焦企业的管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持有汾相中泰2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能源”)(内容详见2011年5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现为了推进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加快资源开发进度,汾西中泰决定再次增加其注册资本金。本次增资额10,000万元,三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分批逐次完成出资。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汾西中泰的注册资本增加为20,5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增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汾西中泰的实际情况处理相关分批逐次出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规定,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及增资方案介绍

    汾西中泰本次增加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三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以现金进行增资,其中安泰能源出资额为2,9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汾西中泰的注册资本增加为20,500万元,其中,汾西矿业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0,455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安泰能源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5,945万元,占汾西中泰股本总额的29%;中阳钢铁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4,100万元,占汾西中泰股本总额的20%。

    截至2012年12月底,汾西中泰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968.01万元,净资产为10,500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推动汾西中泰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快解决公司炼焦用煤来源问题,公司的原材料将会得到充分的保障,从而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并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3—01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为新泰钢铁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8月公告,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申请的伍亿元融资签订了《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新泰钢铁还款通知,该公司已将上述贷款及利息全额提前偿还给建设银行。因此,公司为其提供的该笔连带责任担保相应解除。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