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3-018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7日在杭州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0,410,713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41.08%。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1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以房地产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5700万元的授信。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
(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6000万元;
(5)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6)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7000万元;
(7)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8)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2000万元;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10)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
(11)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用于上述(1)-(11)项授信的抵押物有:公司厂房、土地、办公楼等房产,公司合计授信总金额22.10亿元。
(12)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以抵押(安徽公司厂房、办公楼、机器设备)、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3000万元;
(13)同意控股子公司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山东公司土地厂房)、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6500万元;
(14)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河南公司一期厂房及所属土地、二期厂房、办公楼、机器设备)、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9400万元;
(15)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河北公司主厂房、涂料车间、土地)、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3500万元;
(16)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万元;
(17)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杭州杭萧厂房)、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万元;
(18)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
(19)同意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800万元;
(20)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抵押(广东杭萧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应收账款、存货质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35000万元;
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金融机构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适用期限为2013年度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核定申请融资额度之前。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013年,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被担保公司 | 银行名称 | 担保金额(万元) |
| 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00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
| 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 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
| 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 | |
| 河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 杭州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中国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 内蒙古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800 |
| 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 5,000 |
| 合计 | 32,400 |
上述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担保额度签署协议的有效期定为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在该等额度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16,992,51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累计投票制表决,选票具体情况如下:
(1)单银木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李炳传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张振勇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陆拥军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累计投票制表决,选票具体情况如下:
(1)张绪生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张耀华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竺素娥女士,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按照累计投票制表决,选票具体情况如下:
(1)赵崇甫先生,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桑建涛女士,赞成190,410,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90,410,7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均已经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杜闻律师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杭萧钢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3-019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在杭州瑞丰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亲自参加表决董事6人,委托1人,董事张振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单银木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单银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应随董事会换届而变更。公司董事会任命各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单银木(主任)、张耀华、张绪生;
审计委员会:竺素娥(主任)、张绪生、陆拥军;
提名委员会:张绪生(主任)、张耀华、李炳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耀华(主任)、竺素娥、张振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一)聘任单银木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聘任陆拥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三)聘任陈瑞女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四)聘任蔡璐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静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单银木,男,196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单银木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拥有20多年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控股子公司山东杭萧、河南杭萧、安徽杭萧、杭州杭萧、汉德邦建材、广东杭萧、河北杭萧、内蒙杭萧及杭萧设计公司的董事长。
(2)陆拥军,男,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浙江萧山人。曾任杭州钱江味精总厂劳服公司汽配部经理,杭州江南管道总公司水暖科科长,萧山同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新疆办事处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西杭萧董事长。
(3)陈瑞,女,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0年至2009年6月在浙江树人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任教。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期间,在本公司兼职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4)蔡璐璐,女,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贸系财会专业,本科,会计师。2002年进入杭萧钢构,曾任杭萧钢构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杭萧钢构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5)叶静芳,女,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今一直在杭萧钢构就职,曾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管理部主任,现任杭萧钢构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3-020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在杭州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宁增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宁增根(职工代表)、赵崇甫、桑建涛。选举宁增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