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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盛屯矿业 股票代码:600711 公告编号:2013-035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外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277万股。实际控制人姚雄杰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10%,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6%。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汇添富已经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
4、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5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77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5、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仍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姚娟英和姚雄杰,姚娟英和姚雄杰系姐弟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2,757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收购盛屯投资85.71%股权及 贵州华金3%股权 | (预估)72,357 | (预估)72,357 |
| 2 | 增资贵州华金开展勘探项目 | 4,400 | 4,400 |
| 3 | 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 | 25,762.17 | 25,000 |
| 4 | 增资大有同盛 | 20,000 | 20,000 |
| 5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1,000 | 21,000 |
| 合计 | (预估)143,519.17 | (预估)142,757 |
盛屯投资、贵州华金尚未进行审计、评估,因此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根据最终评估值确定。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资产评估结果等将在本预案的补充公告中予以披露,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补充公告。
7、公司与盛屯集团、新长融、正鸿昌、黄剑波、厦门莉达、和科发、唐泉、顾斌、李国刚(股权出让方)于2013年5月14日签订了关于盛屯投资股权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在评估值最终确定后,公司将与股权出让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兴康隆于2013年5月14日签订了关于贵州华金股权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贵州华金100%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8、股利分配政策相关事项提示
本预案已在“第六节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来的股利分配计划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释 义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盛屯矿业、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指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 | 指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姚娟英、姚雄杰,姚娟英与姚雄杰系姐弟关系 |
| 控股股东、盛屯集团 | 指 | 指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 指 | 盛屯矿业通过本次非公开方式,向包括盛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含十名)对象发行不超过16,27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 本预案 | 指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贵州经信委 | 指 |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贵州省国土厅 | 指 |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
| 贵州省地矿局 | 指 |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 |
| 汇添富 | 指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 | 指 | 盛世成长双喜添富牛1号资产管理计划,由盛屯矿业公司高管、骨干员工自筹资金后交由汇添富设立和管理,该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专门用于投资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
| 认购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汇添富签订的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协议 |
| 股权转让意向书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受让方)与盛屯集团、新长融、正鸿昌、黄剑波、厦门莉达、和科发、唐泉、顾斌、李国刚(股权转让方)签订的关于盛屯投资股权(合计85.71%)转让意向书 |
| 股权转让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受让方)与兴康隆签订的关于贵州华金3%股权的转让协议 |
| 泽琰实业 | 指 | 指深圳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盛屯控股 | 指 | 指盛屯控股有限公司 |
| 埃玛矿业 | 指 |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
| 银鑫矿业 | 指 | 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风驰矿业 | 指 | 克什克腾旗风驰矿业有限公司 |
| 盛屯投资 | 指 |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新长融 | 指 | 深圳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盛屯投资的股东 |
| 正鸿昌 | 指 | 厦门正鸿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屯投资的股东 |
| 厦门莉达 | 指 | 厦门莉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屯投资的股东 |
| 和科发 | 指 | 上海和科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盛屯投资的股东 |
| 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 | 指 | 复杂难处理金精矿综合利用开发项目 |
| 尚辉公司 | 指 | 尚辉有限公司,盛屯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 |
| 贵州贵力 | 指 | 贵州贵力实业有限公司,尚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华金的母公司 |
| 贵州华金 | 指 | 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贵州贵力的子公司 |
| 三和工贸 | 指 | 册亨县三和工贸有限公司,贵州华金的前身 |
| 兴康隆 | 指 | 兴康隆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华金的股东 |
| 大有同盛 | 指 | 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 |
| 雄震信息 | 指 | 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预案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 注册资金 | 453,498,922元 |
| 成立时间: | 1992年12月1日 |
| 上市时间: | 1996年5月31日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盛屯矿业 |
| 股票代码: | 600711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东 |
| 董事会秘书: | 江艳 |
| 证券事务代表: | 邹亚鹏 |
| 地 址: | 福建省厦门市金桥路101号商务楼第四层东侧A区 |
| 电 话: | 0592-5891693 |
| 传 真: | 0592-5891699 |
| 邮政编码: | 360002 |
| 网 址: | http://www.600711.com |
| 电子信箱: | 600711@600711.com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历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及2010年2月、12月两次非公开发行、2013年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达到453,498,922股,其中控股股东盛屯集团持有99,128,737股,占公司总股本21.86%。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和综合贸易。
1、公司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务发展迅速
2007年,公司收购三富矿业,确立了有色金属矿采选为公司的业务重点。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公司相继收购了鑫盛矿业、银鑫矿业、风驰矿业、埃玛矿业。经过并购、整合及高效运营,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不断增加资源储备:一是依托现有矿山,积极开展后续勘探项目,努力增加资源储备;二是不断寻找有潜力的早期矿山并购机会,通过持续并购增加优质资源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有色金属矿山资源判断、运营管理、项目培育、项目收购等方面已经积累丰富经验,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黄金行业的快速发展
黄金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金融资产,是世界各国金融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稀缺的全球战略性资源,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尤其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迟缓、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不断升级的背景下,黄金对抗金融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的作用更加凸显,各国政府近年纷纷加大黄金储备力度。同时,黄金也是个人投资者进行合理资产组合、对抗通货膨胀、分散投资风险的重要工具,在中国、印度等国家尤为明显。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黄金产量稳步增长,我国黄金需求快速增长。2011年我国黄金总产量达到361吨,其中黄金矿山产金302吨,有色副产金59吨,总产量与2005年相比,年均增长8.3%,已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一位。2011年,我国黄金投资消费呈现强劲的增长势头,首饰、金条、金币、工业用金和其他用金达到了761吨,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未来几年,我国黄金供不应求的基本格局还将存在。”
3、综合贸易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依托自产矿产品销售业务积累的价格、现金、渠道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结合资源判断方面的优势,将业务从单纯矿产品贸易向供应链管理领域拓展,业务内涵更加丰富;贸易业务涉及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公司除自产矿产品销售,业务已经延伸到铁精粉、电石、兰炭、电解铝等领域。2012年公司综合贸易业务销售收入为124,634.71万元,同比增加451.72%,实现了爆发性的增长。公司在相关领域已经具备一支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团队,建立了完善的采购、销售体系,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客户群体,综合贸易业务将保持高速发展。
随着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综合贸易平台大有同盛资金日趋紧张,2013年3月31日,大有同盛资产负债率达到72.29%,财务费用负担较重。行业经营模式决定了该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大有同盛急需增加营运资本。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达到以下目的:1、以募集资金收购盛屯投资85.71%股权及贵州华金3%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盛屯投资100%的股权,拥有贵州华金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将增加27,696.77kg的黄金储备,同时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2、开展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3、向贵州华金增资开展后续勘探项目,预计可探获资源量(金金属量)8,231kg。4、向大有同盛增资,优化大有同盛的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为业务拓展提供资金保障。5、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后续业务发展。
总体看,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可以增加公司资源储备,增加公司资本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盈利能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为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特定投资者。
姚雄杰间接控制公司21.8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为汇添富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由盛屯矿业公司高管、骨干员工自筹资金后交由汇添富设立和管理。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部分。
除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外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五)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5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77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本次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六)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277万股,其中,姚雄杰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10%,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6%。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姚雄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42,757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收购盛屯投资85.71%股权及 贵州华金3%股权 | (预估)72,357 | (预估)72,357 |
| 2 | 增资贵州华金开展勘探项目 | 4,400 | 4,400 |
| 3 | 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 | 25,762.17 | 25,000 |
| 4 | 增资大有同盛 | 20,000 | 20,000 |
| 5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1,000 | 21,000 |
| 合计 | (预估)143,519.17 | (预估)142,757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需要,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下转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