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2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1,501,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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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3期四楼
咨询部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咨询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电话:0591-8798798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