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 000928 证券简称: 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 2013-12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中钢吉炭;股票代码:000928)自2013年5月21日起开始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3年6月20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本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本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3年6月20日恢复交易,本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本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本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本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本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