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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编号:临2013-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8日上午9:30在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66号贵州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权表决股份数为985,83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1,655,051,861股的59.57%。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周炳军先生、孙朝芦先生和独立董事才庆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经律师现场见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5、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6、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744,773,337.45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7、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对《公司章程》第13条、第218条和第234条进行了相应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3-022)。

    同意985,836,426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0、审议关于推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张仕和先生、周炳军先生、孙朝芦先生、王立军先生、李宗喜先生、王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姜智敏先生、才庆祥先生、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仕和(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周炳军(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孙朝芦(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王立军(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李宗喜(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王 岗(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才庆祥(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姜智敏(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张瑞彬(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股东大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11、审议关于推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尹新全先生、胡泽球先生、王勇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肖时华先生、刘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3-023)。

    尹新全(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胡泽球(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王勇迅(同意985,836,426股;弃权0股;反对0股)

    股东大会对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王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编号:临2013-02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8日上午9:30在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66号贵州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原煤开采、洗选精煤、特殊加工煤、焦炭的销售;煤炭附产品的深加工。(二)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洗选精煤、动力煤、焦炭、特殊加工煤等商品及其相关技术。(三)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五)机电设备修理加工与制造、设备租赁、铁合金冶炼、汽车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矿用导风筒、橡胶及塑料制品、阻燃输送带、工矿配件、汽车配件。(六) 物业管理。”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原煤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的特殊加工、煤炭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煤炭产品及焦炭的销售。(二)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煤炭产品、焦炭、煤的特殊加工产品等商品及其相关技术。(三)进口:煤炭产品,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五)矿山机电设备制造、修理、租赁及生产服务;矿山机电设备及配件、材料销售。(六) 化工产品销售。(七) 铁合金冶炼。(八)汽车运输(普通货物)及汽车零配件销售。(九)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应得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如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

    1.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 公司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7.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编号:临2013-02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分团会议,选举肖时华先生、刘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肖时华先生和刘明先生将与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尹新全先生、胡泽球先生和王勇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1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肖时华先生简历:肖时华,男,汉族,1958年10月生,湖南邵阳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高级政工师,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刘明先生简历:刘明,男,汉族,1968年5月生,贵州织金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5年9月毕业于贵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原中专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重庆煤校财会专业),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2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贵州饭店2楼遵义2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其中董事周炳军、孙朝芦和独立董事才庆祥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董事王立军、李宗喜和独立董事姜智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仕和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选举张仕和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周炳军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为张仕和、周炳军、姜智敏,其中张仕和为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才庆祥、周炳军、张瑞彬,其中才庆祥为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瑞彬、姜智敏、王立军,其中张瑞彬为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姜智敏、才庆祥、孙朝芦,其中姜智敏为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张仕和提名,继续聘孙朝芦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张仕和提名,继续聘张发安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总经理孙朝芦提名,继续聘易国晶、包庆林、黄华、白磊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果毅任公司总经济师、郝春艳任公司总会计师、徐再刚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均为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梁东平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七、《关于投资设立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仕和、周炳军、孙朝芦、王立军、李宗喜、王岗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25号。

    会议同意公司与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共同发起设立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5万元新币,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3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2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盘江煤炭资源

    (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盘江煤炭资源”)。

    ●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35万元新币,占盘江煤炭资源注册资本总额100万元新币(折合人民币约500万元)的35%。

    ●特别风险提示: 盘江煤炭资源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整合有效资源,拓宽经营渠道,结合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开展国际进出口业务。公司拟出资35万元新币与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物流”)在新加坡共同发起设立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占盘江煤炭资源注册资本总额100万元新币(折合人民币约500万元)的35%。

    由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运通物流为盘江集团控股子公司(持股60%),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3-024]。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张仕和、周炳军、孙朝芦、王立军、李宗喜、王岗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盘江煤炭资源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 所:贵阳市金阳新区长岭南路31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运输代理;货物装卸;货场、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煤炭业投资;矿产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各类物资的批发、零售;电子商务;项目投资,投融资管理;信息和技术咨询,劳务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系同一控制人盘江集团控制,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盘江集团控股子公司。

    资产状况:运通物流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截止2013年4月30日,总资产28,069.41万元,所有者权益10,018.51万元,净利润14.8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新币;

    3、注册地址:新加坡共和国(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

    单位:新币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56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3535%
    合 计100100%

    5、资金来源:所有股东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运通物流在新加坡共同出资设立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新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5万元新币,占注册资本的35%;运通物流以自有资金出资65万元新币,占注册资本的65%。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及今年的利润不产生影响。

    2、本次投资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实施后,将充分利用公司自身丰富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开发国内外煤炭市场及客户,整合有效资源,拓宽经营渠道,开展国际进出口业务,加快公司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盘江煤炭资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贵州盘江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贵州饭店2楼遵义一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新全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尹新全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