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3-01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未出现增加议案、减少议案或修改原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5月20日上午 11:00 。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举东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338,000股的67.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程益群律师在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0万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占0%,弃权股份数占0%,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0万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占0%,弃权股份数占0%,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0万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占0%,弃权股份数占0%,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0万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占0%,弃权股份数占0%,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0万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占0%,弃权股份数占0%,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0万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占0%,弃权股份数占0%,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杨生汉先生、汤琦瑾女士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述职,对2012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在现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