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3-01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2,542,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绍林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2,191,8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关联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所持有400,350,800股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402,542,61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巍、郑萍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