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提交审议的第6项议案,有关联股东提出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小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83.2580万股,占总股本29.7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吕小奎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4、《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38,61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19,305,000.00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代表股份8534.8738万股,关联股东吕小奎代表股份9.75万股,共计:8544.6238万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总金额约为20,00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938.634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7、《关于公司2013年度互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2013年度与下述四家企业签订互保协议,合计互保总金额为69,000万元。
1、拟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担保总金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2013年5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拟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
3、拟与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
4、拟与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83.25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四、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海越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1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3--016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5月1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额不超过8亿元(价格不低于11.72元/股),用于对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1%)进行增资。(详见公司于2011年5 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2年5月1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期限和对董事会授权期限一年。(详见公司于2012年5 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至今上述期限已到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一直努力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做了大量工作,但因公司涉房资产处置存在一定难度,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秉承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待条件成熟,公司将择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重启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