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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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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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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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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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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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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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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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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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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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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 话:010-66583099
传 真:010-66583348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 话:(010)66575888
传 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吴海霞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吴海霞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只通过投资首次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票以及权证行权等方式获得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小组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3、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主要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企业(公司)债券进行投资。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5、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6、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价差,从而使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IPO)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本基金持有的权益类资产必须在其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20%×中债国债总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程度和预期收益率高于纯债券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工银添利债券A
■
工银添利债券B
■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8年4月14日至2013年3月31日)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14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且必须在权益类资产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B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结算机构代收,登记结算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第(六)款及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11月23日刊登的《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简历;更新了监事会成员及成员简历;更新了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员简历;更新了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简历。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最新信息对本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部分的相关内容。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末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7、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与本基金及管理人相关的历次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5,358,911,709.48 | 91.24 |
| 其中:债券 | 5,358,911,709.48 | 91.24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15,886,764.52 | 7.08 |
| 6 | 其他资产 | 98,459,310.33 | 1.68 |
| 7 | 合计 | 5,873,257,784.33 | 100.00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120,306,000.00 | 3.60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323,417,000.00 | 9.68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23,417,000.00 | 9.68 | |
| 4 | 企业债券 | 3,836,530,296.68 | 114.85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中期票据 | 96,819,000.00 | 2.90 |
| 7 | 可转债 | 981,839,412.80 | 29.39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5,358,911,709.48 | 160.42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4,124,390 | 420,027,877.60 | 12.57 |
| 2 | 110023 | 民生转债 | 3,734,470 | 395,555,062.40 | 11.84 |
| 3 | 126018 | 08江铜债 | 2,249,380 | 198,777,710.60 | 5.95 |
| 4 | 080216 | 08国开16 | 1,500,000 | 155,670,000.00 | 4.66 |
| 5 | 122007 | 08莱钢债 | 1,240,140 | 128,974,560.00 | 3.86 |
|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246,485.51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95,288,208.25 |
| 5 | 应收申购款 | 2,924,616.57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98,459,310.33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420,027,877.60 | 12.57 |
| 2 | 110018 | 国电转债 | 83,133,377.60 | 2.49 |
| 3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0,115,661.60 | 0.60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2008.4.14-2008.12.31 | 11.45% | 0.19% | 13.16% | 0.29% | -1.71% | -0.10% |
| 2009年 | 8.10% | 0.21% | -0.83% | 0.11% | 8.93% | 0.10% |
| 2010年 | 7.09% | 0.26% | 4.08% | 0.10% | 3.01% | 0.16% |
| 2011年 | -4.47% | 0.36% | 4.71% | 0.11% | -9.18% | 0.25% |
| 2012年 | 9.80% | 0.22% | 6.46% | 0.07% | 3.34% | 0.15%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1.73% | 0.26% | 32.82% | 0.14% | 8.91% | 0.12%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2008.4.14-2008.12.31 | 11.12% | 0.19% | 13.16% | 0.29% | -2.04% | -0.10% |
| 2009年 | 7.64% | 0.21% | -0.83% | 0.11% | 8.47% | 0.10% |
| 2010年 | 6.67% | 0.26% | 4.08% | 0.10% | 2.59% | 0.16% |
| 2011年 | -4.87% | 0.36% | 4.71% | 0.11% | -9.58% | 0.25% |
| 2012年 | 9.37% | 0.22% | 6.46% | 0.07% | 2.91% | 0.15%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8.90% | 0.26% | 32.82% | 0.14% | 6.08% | 0.12% |


